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要发挥区乡两级纪委监委靠近基层、了解基层的优势,延伸监督触角,使纪律监督在深度和广度上发力”潘集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监督检查时强调。
2021年,潘集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民生大计,聚焦政策导向、狠抓重点领域,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全面护航乡村振兴。
立足职能职责,持续跟进监督不松劲。2021年初,区纪委监委成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及监督工作清单,细化4类15项43条监督内容,逐一明确责任单位,绘制“护航”乡村振兴“路线图”。同时充分发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工作职能,有效压紧压实各职能部门工作责任,督促乡镇党委政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整合监督资源,倒逼问题整改不放松。区纪委监委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紧扣过渡期相关要求,全方位、立体化监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过程,整合监督资源,推动乡村振兴共性问题、个性问题督促整改、重大问题立项督办。重点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及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先后区乡村振兴局、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及区农业农村局开展4次监督检查,共排查并整改三大领域问题73个,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切实提高便民惠民服务水平。2021年底,我区新增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的强村6个,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收入已达21个,占比14.9%,10万元以上的村106个,占比75.2%,100万元以上的村2个,我区集体经济正在实现高质量发展。
强化执纪问效,持续发挥震慑作用不松懈。通过信访大起底、大排查,全面排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全面分析研判潜在的工作监管漏洞和作风问题风险点。以实地查看、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聚焦护民生、办实事、促振兴的主题,紧盯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人找准纪检监察工作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结合点、着力点,牢牢把握乡村振兴中的人、财、物这三个关键点,做到监督内容、监督重点不发散。精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贪污、截留、挪用、侵占、克扣等问题作为重点查处对象,持续释放强烈监督信号。2021年以来,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和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11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