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作为镇长,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煤矸石堆场清理不彻底,未及时复垦,造成环境污染问题,今天对你进行约谈,一是要督促你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希望你放下思想负担,不要有消极情绪,继续在现任岗位上发光发热”区纪委监委负责人在对某乡镇镇长约谈时说到。
今年以来,潘集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党内问责问效工作,倒逼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担当意识,2021年以来,共问责57人次,有效发挥了问责利剑震慑作用。
加强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问责工作,依据《潘集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度(试行)》,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动党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今年以来,针对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强化查处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践行“两个维护”。
聚焦关键少数,提升问责实效。严格依据党内问责条例等各项规定,强化同级监督,紧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督促其发挥“头雁效应”,破除“问下不问上”、“问责泛滥”等工作弊端,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我区共问责57人次,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9人,同比增长38%,问责一把手16人次,同比增长100%,有效控制了问责追量不追质的不良现象,进一步加强精准问责,切实发挥问责实效,促进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坚持问题导向,拧紧责任螺丝。聚焦当前突出问题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查清事实、一问到底,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细落实。今年以来,区纪委紧盯大气污染及环保领域突出问题,履职不力问责29人次,违规长期租用车辆、违规报销出租车票问责5名科级干部领导,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造成信访不稳定问责14人,民生领域责任落实不力问责4人,进一步拧紧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螺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