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监督  做好函询后半篇文章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1-02-03 14:51

“某某同志,你于2020年某月某日接受区纪委监委的书面函询,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请你在民主(组织)生活会就函询问题做出说明。”

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日,潘集区纪委监委对2020年以来受到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制发《关于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做出说明的提醒函》,要求被函询人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把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同时,不断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2019年共有12名党员领导干部和2个单位党组织就函询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区纪委监委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进行了抽查复核。2020以来,区纪委监委已向11名党员领导干部,1个单位党组织下发提醒函,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做好函询抽查核实工作,强化结果运用,避免“一函了之”,将函询材料、反馈材料存入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切实增强谈话函询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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