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来源:淮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7-03 12:55

寿县水务局大井分局驾驶员方旭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19日(年初初四)方旭驾驶单位公车前往合肥岳父家拜年。方旭受到警告处分,公车使用费用500元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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