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方位提升区纪检机关监督执纪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精神,日前,潘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出台《中共潘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务公开制度(试行)》,着力推进全区纪律检查机关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一是校准政治方向。明确纪检机关党务公开的政治方向和基本原则,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作为纪检机关党务公开的政治方向。同时,坚持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把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政治方向不迷失,原则坚守不动摇。
二是精细公开内容。依据《党务公开条例》规定,将公开内容进一步分类明细化,确定3项固定公开内容、3项定期公开内容、3项即时公开内容,确保公开内容涵盖全。此外,针对不同内容和范围科学确定公开方式,区分党内、党外公开的不同范围,确定10多项公开方式,做到因地制宜、简便易行。
三是严谨工作程序。确定公开的基本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对于党内决策、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的问题,一般采取仅限于党内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并严格公务公开的审批、执行、意见反馈及备案等程序。此外,注重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环节,确保引起不当舆情反应的,及时予以处置。
四是强化监督追责。《制度》明确规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除履行本机关党支部党务公开职责外,做好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公开的指导工作,依规依纪查处党务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侵害党员民主权利等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确保党务公开得到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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