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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监督条例第七条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谈话函询是第一种形态中最基本、最有效的实现形式,也是把…

监察法第四条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应当与司法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有效惩治职务违法犯罪,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必须推动法法衔接高效顺畅,实现监察机关与…

第六十一条 对调查工作结束后发现立案依据不充分或者失实,案件处置出现重大失误,监察人员严重违法的,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条是关于“一案双查”的规定。 规定…

第六十条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向该机关申诉: (一)留置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解除的; (二)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的; (三)应…

第五十九条 监察机关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当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秘密。 监察人员辞职、退休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监察和司法工作相关联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监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是,什么类型的案件需要向社会公开发布、什么时候…

监察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被调查人逃匿或者死亡,有必要继续调查的,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应当继续调查并作出结论。被调查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2016年12月中央纪委下发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试行)》(简称《指…

党纪国法都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本质上目标一致、功能相同、优势互补。重庆市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双重职责,建立统一决策、一体化运行的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把党规党纪…

第五十八条办理监察事项的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监察对象、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是监察对象或者检举人的近亲属的; (二)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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