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群众来访举报渠道,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际,现将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2025年度定期接访安排通知如下:
一、接访时间地点
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信访举报接待日工作在区纪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信访室具体组织实施。接待时间为每隔一周的星期三上午(详见附件)。接访地点设在:区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潘集区纪委监委一楼接待大厅),监督电话:0554-4975060。
二、受理与不予受理的范围
(一)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六类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对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4.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5.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复审、复核申请。
6.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7.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接访工作秩序
引导来访群众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接待场所工作要求。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依次有序进入来访接待场所,减少人员聚集;5人以上来访反映同一问题的,按规定推选1-2人代表参与接谈,引导其余人员自觉离开接待场所并返回当地,避免在接待场所及周边地区逗留和聚集。
(一)统一登记受理。信访室人员配合班子成员轮流参加接访,委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的信访件由信访室进行统一登记受理,认真做好记录和落实好有关事项。
(二)明确分类处置。一是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能够当场答复或处理的,当场给予明确解答或处理;二是属于纪委监委业务范围内受理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三是对涉法涉诉信访以及应当由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引导其到有关部门反映;四是对已经依法终结等信访事项,做好教育疏导工作;五是对不合理或无理的诉求,向其宣传法规政策,耐心做好解释和劝导工作。
(三)加强跟踪督办。实行“谁接访,谁负责协调处理”的原则,接访领导要负责群众来访事项的督促办理。对集体来访、重复来访等重点信访举报事项要落实好包案责任,确保来访事项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信访室负责交办督办,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办理,书面回复信访室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
(四)接访其他事项。如遇特殊情况,接访的领导班子成员不能在接访日接访,由信访室负责接访,并及时将信访事项向委领导汇报,其他时间按正常信访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来访接待场所发生滞留闹访、自伤、突发疾病等紧急突发情况的,按照《潘集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向委领导汇报,立即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不良后果。
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安排表
(2025年度)
时间 |
姓名 |
职务 |
1月8日 |
吕艳平 |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1月22日 |
秦克强 |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2月5日 |
吴宏洋 |
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 |
2月19日 |
王怀雪 |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
3月5日 |
戴 虎 |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
3月19日 |
王 珍 |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
4月2日 |
刘 涛 |
区监委委员、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 |
4月16日 |
吕艳平 |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4月30日 |
秦克强 |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5月14日 |
吴宏洋 |
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 |
5月28日 |
王怀雪 |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
6月11日 |
戴 虎 |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
6月25日 |
王 珍 |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
7月9日 |
刘 涛 |
区监委委员、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 |
7月23日 |
吕艳平 |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8月6日 |
秦克强 |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8月20日 |
吴宏洋 |
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 |
9月3日 |
王怀雪 |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
9月17日 |
戴 虎 |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
10月8日 |
王 珍 |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
10月22日 |
刘 涛 |
区监委委员、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 |
11月5日 |
吕艳平 |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11月19日 |
秦克强 |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12月3日 |
吴宏洋 |
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 |
12月17日 |
王怀雪 |
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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