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7日至12月1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妇联党支部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1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妇联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区妇联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巡察反馈会议后第二天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项会议,安排布置巡察整改工作总体要求和任务。研究成立了由支部书记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
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针见血、切合实际,区妇联党支部在支部书记的带领下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巡察反馈问题,在支部全体党员中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围绕“统筹谋划、面上整改、重点突破、以上率下”原则,制定了《区妇联党支部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具体措施。围绕三个方面27项问题逐条梳理、提炼、归纳、细化,建立了《巡察整改台账》,做到反馈的意见条条有整改措施、件件有专人领办。
四是逐条销号,确保实效。区妇联党支部每两周召开一次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各责任人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集体讨论解决办法,安排部署下一步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区妇联党支部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台账》逐条落实,完成一条销号一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集中学习。2023年1月-5月,组织集体学习16次。二是合理安排学习内容。2023年1月-5月,开展业务知识学习4次,开展业务知识测试2次。
(2)针对“学做联系不够紧密”问题。一是加强集中学习。2023年1月-5月,组织集体学习16次。二是制定贯彻落实措施。针对“推动妇女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要求,主要采取举办“巾帼风采”女性专场招聘会等措施;针对“积极保障妇女权益”要求,主要采取做好来访接待、开展法治宣传等措施。
2.主题教育开展不实。
(3)针对“重视程度不够”问题。一是召开支部会议。2023年4月27日,召开支部会议。二是安排集中学习。2023年1月,举办“学习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主题宣讲报告会。三是强化督查。对党建各项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完善,及时归档。2023年2月13日、4月18日,开展2次党建业务督查。
(4)针对“‘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组织支部党员集中学习。2023年1月-5月,组织支部集体学习16次,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1月12日,举办“学习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主题宣讲报告会。2023年5月底圆满完成上级妇联下达的筛查任务;开展“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摸底救助工作,申报获批上级妇联“两癌”专项救助名额17人,发放救助资金17万元;开展慰问困难母亲活动,慰问困难母亲14名,发放救助资金1.4万元。二是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2023年1月-5月,排查婚姻家庭纠纷17例,化解率100%。2023年1月-5月,接待妇女来访案例5例,均成功办结。
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够。
(5)针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调研不深入”问题。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1月-5月,组织集体学习16次。二是开展调研。确定2023年度调研课题为《妇联组织引导服务潘集女性创新创业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强化合作。2023年5月,与区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出台《潘集区预防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6)针对“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机制落实不够”问题。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来访接待。2023年度调解婚姻家庭类矛盾纠纷101例,调解成功率100%。二是建立妇女维权工作台账。设计制作了《潘集区妇联信访登记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统计台账》。制作了《潘集区妇联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家庭排查表》《潘集区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任务清单(区妇联)》等工作台账。2023年1月-5月,排查出生活困难、留守、流动、残疾等重点人群397人次,排查出单亲、失亲、矛盾纠纷较多等重点家庭183户,化解率100%。三是持续加强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交流合作。2023年度,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挂牌在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援助妇女101人、未成年25人,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是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和“妇女儿童心理关爱工作室”。与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委政法委等部门加强合作,成立了“潘集区家庭教育指导站”和“潘集区妇女儿童心理关爱工作室”,出台了《关于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潘集区预防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措施。
(7)针对“‘娘家人’主动作为不够”问题。一是进一步发挥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作用。2023年5月,与区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出台《潘集区预防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委政法委等部门合作,成立了“潘集区家庭教育指导站”和“潘集区妇女儿童心理关爱工作室”,出台了《关于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措施。三是建立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家庭台账。制作《潘集区妇联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家庭排查表》《潘集区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任务清单(区妇联)》等工作台账。2023年1月-5月,排查出生活困难、留守、流动、残疾等重点人群397人次,排查出单亲、失亲、矛盾纠纷较多等重点家庭183户,化解率100%。
4.关心妇女工作生活不到位。
(8)针对“服务妇女成效不明显”问题。一是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组织妇女参加上级妇联举办的电商培训等培训班34人次,参加区就业局开办的家政类技能培训班14期840人次。二是搭建就业服务平台。今年上半年与人社局等部门合作举办2场“巾帼风采”女性专场招聘会。在招聘会现场举办文艺演出、“最美”系列颁奖活动等等。
(9)针对“‘妇女之家’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一是实地走访督查。2023年5月19日,区妇联主席带队前往芦集镇桥西村、古沟回族乡太平村开展了实地走访督查,于2023年5月底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用好活动载体。2023年上半年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潘集区妇联系统各类先进评选结果的通报》《关于2023年潘集区家庭系列评选结果的通报》等表彰文件。举办“潘集励志女孩”颁奖仪式、等活动10余场。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0)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3月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023年5月16日、12月22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
(11)针对“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二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培训。2023年4月24日,开展了意识形态培训工作。举办区级“学习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主题宣讲报告会1期;参加市妇联举办的全市妇联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1期。
(12)针对“区妇联没有研究制定本行业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区妇联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问题。一是研究制定妇联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结合区妇联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网络安全和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规范等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二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023年4月24日,开展意识形态培训工作。
(二)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够有力。
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13)针对“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023年3月29日、4月2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2023年3月3日召开支部会议,传达了区委巡察办《关于十一届区委第四轮巡察中发现材料抄袭问题的通报》。二是召制定“两个责任”清单。2023年2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两个责任清单”。
(14)针对“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问题。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023年3月29日、4月26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二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2023年2月21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15)针对“对党员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请假手续。三是严格督查检查。
7.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
(16)针对“项目实施不科学”问题。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5月15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学习研读《安徽省促进妇女健康和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2023年下半年,乡镇妇联申报项目2个,均实地进行了考察。三是择优进行申报扶持。集体研究确定拟向上级妇联争取或申报的项目。
(17)针对“项目验收流于形式”问题。一是补充完善资料。安排财务人员对架河镇武庙村市级“徽姑娘”农家乐项目的各项资料重新进行梳理、核查。二是加强学习。2023年5月15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学习研读《安徽省促进妇女健康和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
(18)针对“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规范项目申报资料。二是强化日常督查。2023年5月19日,区妇联主席带队前往芦集镇桥西村、夹沟镇林场村两个“美丽家园”项目点,督查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19)针对“后期管护不到位”问题。一是实地督查调研。2023年5月19日,区妇联主席带队前往芦集镇桥西村、夹沟镇林场村两个“美丽家园”项目点。二是即查即改。对全区“美丽家园”项目点后期管护开展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即查即改。
(20)针对“项目资金支出附件不齐全”问题。一是强化学习。2023年5月15日,组织支部全体党员集中学习研读《安徽省促进妇女健康和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二是严格报账程序。严格按照《安徽省促进妇女健康和创业扶持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支付项目资金。三是定期核查。已开展财务工作核查2次,均未发现问题。
8.形式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21)针对“检查考核走过场”问题。一是严格设置考核指标。二是营造积极争先的工作氛围。区妇联2019-2022连续四年信息工作全市第一,在信息工作中体现更为明显。
(22)针对“照搬照抄现象明显”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2023年1月-5月,组织集体学习16次。二是加强党建业务学习。2023年3月21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2023年2月20日、5月29日举办2次党建业务知识培训。2023年5月22日,支部书记与党务工作者进行谈话交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9.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23)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进一步强化党建主业意识。2023年3月21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二是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2023年3月21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
(24)针对“党员活动日开展形式单一”问题。一是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3年1月-5月,开展了“巾帼心向党 义务植新绿”、参观芦集镇廉政文化教育馆、“弘扬革命传统 大兴调研之风”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参观调研等主题党日活动,6月份区妇联牵头开展了“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区“妇女儿童心理关爱工作室”参观交流主题党日活动。二是持续开展党员政治生日活动。2023年4月6日,在支部书记政治生日当天,开展了向4、5月份入党的支部党员赠书活动。
(25)针对“谈心谈话不深入”问题。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1月-5月,组织集体学习16次。2023年5月22日,支部书记与党务工作者开展了专题谈心谈话。
10.巡察整改落实不彻底。
(26)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1月-5月,组织集体学习16次。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2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专题会议。2023年2月28日,召开支部会议。
(27)针对“整改不实”问题。一是加强学习。2023年1月-5月,组织集体学习16次。2023年2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专题会议。2023年2月28日,召开支部会议。二是定期调度。支部书记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27项巡察反馈问题支部书记牵头领办17项,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4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议6次。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区妇联党支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4989116;邮政地址:淮南市潘集区政务中心三楼331房间;电子邮箱:1011381836@qq.com
潘集区妇女联合会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