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整改培训会召开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朱晴  发布时间:2024-04-12 17:08

“被巡察党组织应当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改,要全面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潘集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在整改业务培训会上说道。

为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近日,潘集区委巡察机构组织开展十一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整改业务培训会,对7家被巡察单位开展“面对面”整改业务指导。同时受芦集镇党委邀请,就乡镇和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专题培训会1次,助力巡察整改落细落实。

培训按照巡察整改不同阶段重点不同分为两节课,分别就“如何撰写巡察整改方案”和“如何书写高质量巡察整改成效”为主题开展培训。培训中,采取“业务知识解读+正例讲解+反例警示”模式,全面解读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巡察整改的最新政策规定,对各被巡察单位就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环节、规范资料填报等工作进行全面辅导,梳理了8条整改成效书写“公式”,有效解决被巡察单位“不会改、不愿改、不知改”问题。会后,建立了区委第六轮巡察整改微信群,畅通巡察机构和被巡察单位之间沟通联系,方便解疑答惑。

在芦集镇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培训会上,明确要求乡镇要加强对村(社区)指导督导,做到镇村整改工作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整改。

区委巡察指导组,区纪委监委对口联系室、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组织部相关室,区委各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芦集镇各部门负责人和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约8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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