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提供巡察反馈以来的党委会议记录。”“请问对村、社区巡察整改,党委是如何进行指导督导的?”“党组织是否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这是日前潘集区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日,为切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助力反馈问题见底清零。按照《潘集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区委巡察机构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成立评估小组,对十一届区委第四轮巡察的2个乡镇、4个区直单位和2个“点穴式”巡察的重点村开展了巡察整改成效评估。
评估组坚持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群众满意导向,综合采取查阅资料、汇报提问、实地查看等方法,全面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巡察整改公开和干部群众满意度情况等。着力发现真改实改不彻底、举一反三不到位、“新官不理旧账”等突出问题102个。实地走访后,评估组量化评分定等次,按照4个方面35项具体成效评估指标进行打分,并综合进行等次评定,本次共有3家党组织被评定为“好”等次。
评估结束后,下发督办函8份,提出工作意见31条,要求被评估党组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突出标本兼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下一步,我们将用足用好此次成效评估成果,加强巡察反馈问题闭环管理,落实整改未完成问题跟踪问效,持续抓好整改监督,使巡察整改质量更高、成色更足、效果更好。”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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