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芦集镇石集村一户村民乱占耕地违法建房问题。2023年2月,芦集镇石集村村民未办理相关建房审批,违法建房占地面积0.49亩,其中占用耕地0.24亩。芦集镇和石集村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主动性不够,日常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乱占耕地违法建房问题发生。2023年11月,芦集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包村干部等9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不同程度责任追究。其中石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胡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