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潘集区委第六轮巡察公告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朱晴  发布时间:2023-11-01 09:21

经区委同意,十一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派出3个巡察组,对7家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19个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12日。

二、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加强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重点检查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邮政信箱、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区委老干局、区文旅体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一)信访接待点:潘集区文体中心二楼多功能室;

(二)邮政信箱:潘集区文旅体局区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232082);

(三)举报信箱:潘集区政务新区主楼北门东侧;潘集区民生大厦北门西侧;潘集区文体中心大楼东侧;潘集区政务服务大厅大门东侧;

(四)电子邮箱:pjdyxcz@163.com

(五)举报电话:座机0554-4971265;手机18055468378(只接收短信)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芦集镇党委及所辖的戴庙村、叶集村、城北村、芦集村、王桥村、石集村、葛楼村、罗集村、代楼村、梁庙村、姚幸村、桥西村、李盟村、庙后社区、荣庄社区、董圩社区、特凿社区、潘三东社区、潘三西社区。

(一)信访接待点:潘集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协作区三楼会议室(芦集镇人民政府东侧200米)

(二)邮政信箱:潘集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协作区区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32094);

(三)举报信箱:芦集镇政府大门东侧;芦集镇梁庙村村部大门口东侧;芦集镇桥西村村部大门口北侧;芦集镇王桥村村部大门口北侧;芦集镇叶集村村部大门口东侧;芦集镇石集村村部大门口东侧;芦集镇李盟村村部大门口北侧;芦集镇姚幸村村部大门口北侧;芦集镇罗集村村部大门口东侧;芦集镇代楼村乡村振兴办公室门口;芦集镇芦集村村部大门口北侧;芦集镇城北村村部大门口西侧;芦集镇葛楼村村部大门口北侧;芦集镇戴庙村村部大门口西侧;芦集镇董圩社区服务大厅门口东侧;芦集镇庙后社区服务大厅门口南侧;芦集镇荣庄社区服务大厅门口西侧;芦集镇潘三西社区办公楼大门口东侧;芦集镇潘三东社区大门口东侧;芦集镇特凿社区大门口北侧;潘集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协作区大门西侧

(四)电子邮箱:pjdexcz@163.com;

(五)举报电话:18055436628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信访接待点:潘集区政务新区主楼A81会议室

(二)邮政信箱:潘集区政务新区主楼A81会议室区委第三巡察组(收)(邮编232082);

(三)举报信箱:潘集区政务新区主楼北门东侧;潘集区民生大厦北门西侧

(四)电子邮箱:18955400300@163.com;

(五)举报电话:座机0554-4989213;手机18054006158(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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