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四个突出”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朱晴  发布时间:2023-09-06 17:08

“十一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428个,已完成整改403个,整改完成率94.2%......”书记专题会上,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正在向区委“五人小组”汇报第三轮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和成果运用情况。

近年来,潘集区委聚焦巡察整改全周期管理,紧扣“四个突出”,坚持统一管理、系统谋划,在提升巡察整改工作质效上下足功夫,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突出“整改培训”,统一思想“明思路”。十一届区委以来,区委巡察机构先后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业务培训会3场次,采取“政策解读+示例讲解”的模式,对各被巡察单位就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环节、规范资料填报等方面进行全面辅导,有效解决“不会改”问题。

突出“四方会审”,加强指导“严标准”。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联合严把“整改入口关”和“整改出口关”,共同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两轮“集中会审”,重点查找整改措施假大空、整改责任不明确、整改成效不精准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后,以督办函和督查台账的形式下发至被巡察单位,指导督导整改工作逐项落实。十一届区委以来已对第三轮、第四轮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集中会审,发现问题210余个,下发督办函26份,有力保障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突出“成效评估”,形成闭环“强实效”。制发《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细化评估指标,确保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成效可量化、可检查、可验收。2022年以来,采取“提前审核资料+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十一届区委第一至三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成效评估,重点查找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整改进度缓慢、整改清理后反弹等问题,共提出意见建议140余条,下发评估督办函11份,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整改落实。每轮均形成“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和成果运用情况的报告”,并专题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区委书记专题会报告,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突出“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堵漏洞”。在有序推进常规整改的同时,根据巡察专题报告,结合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对巡察中发现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和分析研判,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工作建议,督促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以来,结合区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向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8家单位下发了《推动行业领域典型问题专项治理建议书》,指出巡察中发现的农村“三资”管理不力、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等系统性、突出性、普遍性问题24个,提出建议22条,促进系统整改和常规整改有效统一。通过专项整治,推动解决了潘集沿淮渡运安全隐患、电灌站部分供电线路老化等一批突出问题,达到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实际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整改未完成问题,通过向联系区领导通报、下发督办函、约谈相关整改责任人等方式,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潘集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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