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潘集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赵利亚  发布时间:2022-12-30 13:35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12日至7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9月2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压实领导责任。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部书记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抓实责任分解。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住建局党组按照巡察要求,制定了《区住建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限定了整改期限,明确了完成时限。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压实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做到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着落、条条有交代。

(三)严抓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督促,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局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有差距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

(一)落实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距离

1、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在学习贯彻重视不够方面。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会议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二是完善《区住建局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按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

(2)在学做结合不够紧密方面。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机关政治学习会议,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等。二是召开机关政治学习会议,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湖南长沙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并结合指示批示精神,制定《潘集区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四次质量安全检查。

(3)在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方面。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认真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分别进行研讨发言。

2、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4)在党组履职有偏差方面。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重新分工,“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二是制定印发《潘集区住建局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和局务会议事事项,加强办文质量,严审发文程序,实行文件“三审制”办文。三是制定印发《中共潘集区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区住建局党组向区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

(5)在谋发展能力有待提升方面。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工作,并安排布置城市更新已开工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召开城市更新专题会议,研究泥河路建设情况、凤潘次高压项目开工、峨嵋山路前期各项资料完善情况。二是局党组结合我区实际,深入调研,谋划城市更新项目等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补短板等。

(6)在落实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潘集区“十四五”规划、区十一届人代会报告、“五大攻坚行动方案。二是对照年初区委区政府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城市更新攻坚行动、为民办实事、营商环境考核、老旧小区改造、停车场建设、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三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城市更新项目谋划工作,并将涉及住建局老旧小区改造、泥河路、峨眉山路、凤潘次高压等项目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加以推进。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7)在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到位方面。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对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和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对全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总结。二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调整潘集区住建局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8)在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不到位方面。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分别对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和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对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二是区住建局机关支部及区房管所党支部、区质监站党支部分别对2022年党建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3年党建工作进行了谋划,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

4、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有差距。

(9)在政务窗口服务事项不足方面。一是与市局行政审批科对接,完善了工改系统,实现了并联审批,并就营商环境工作转发下发各级文件7次(2022年潘集区营商环境考核位居全市第三)。二是向区政府请示招聘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业技术人员,待人员到位后,增加消防审查、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窗口受理业务。

(10)在线上平台建设滞后方面。一是召开营商环境专班会议,要求袁庄自来水厂和燃气公司制定改善举措,加快数据端口链接,加强客服人员培训,坚决杜绝推诿问题情况出现。二是用水、用气业务已开通线上办理工作。

(11)在“四最”营商环境创优工作差距较大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对施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监管等做到线上线下统一办理;供水供气业务已开通网上办理,实行并联审批。已向区政府请示招聘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业技术人员,至今人员未到位,待人员到位后,做到消防审验分离。二是利用局机关政治学习会议,认真学习《淮南市营商环境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12)在责权衔接不畅通方面。一是与区行政执法局联合印发《潘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工作衔接规范(试行)制度》。二是跟踪落实未办结涉及二十中信息楼、二十中初中部教学楼、泥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入淮排污口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和田集第二发电厂运维倒班用房等5条案件线索,执法局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已全部办结。

5、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有短板。

(13)在安全监管统筹协作未形成合力方面。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调整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形成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合力。二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建筑质量、建筑工地、建筑许可、用水用气等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潘集区住建局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并对建筑领域、公共事业单位进行网格化巡查。

(14)在主城区排涝存在风险隐患方面。一是采取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由区供电公司提供“双回路”设计方案,计划先对7号排涝泵站进行“双回路”改造。二是利用入泥PPP项目对城区雨水管网进行清淤45km,更换121个窨井和雨水蓖。

(15)在消防工作存在安全隐患方面。由于我局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已向区政府请示招聘消防设计审查专业技术人员,待人员到位后,做到审验分离。

6、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16)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现象方面。结合本区实际开展《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的宣传。并依托淮南市工改系统在做好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将行业监管规范化。

7、履行人民防空职责不够到位。

(17)在对人民防空工作重视不够方面。一是召开党组会、局务会议研究人防地面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以询价的方式采购货物,人防指挥平台建设装备采购、潘集区人防地面指挥中心(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事宜。二是经与市人防办进行对接,全市县区城市防空预案,由市人防办统一编制,现已编制完成。

(18)在人防工程监管有漏洞方面。一是配合市人防办开展人防工程监督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交办,现已整改到位。二是已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办理已建成的黄山南路人防休闲广场、潘集好又多超市人防工程消防验收手续;泰府名邸项目因项目开发企业资金问题,项目至今未完工,已实施破产清算。

8、保障性用房管理亟待加强。

(19)在资格审查存在短板方面。一是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淮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住房补贴申请审核的通知》(淮保办【2022】1号)文件规定,由市民政局负责对申请家庭成员的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经核定的家庭成员收入和财产情况核对报告;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住房保障资格核定、公示等工作。二是市民政局已完成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户信息比对工作;根据比对信息区住房保障部门于2022年12月完成了辖区内公租房申请户的资格审核及公示工作。

(20)在全区保障性用房空置率高方面。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已分配入住5268套,下一步将积极联系中安联合、煤化工园区管委会、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房源预留事宜,解决滨河新村公租房盘活房源空置问题。

9、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够强。

(21)在市长热线办理满意度不高方面。成立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对交办的事项及时进行回复,坚决杜决逾期回复。明确经办人要积极主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联系,将办理情况及时回访告知,提高办理满意率。

(22)在化解信访问题能力不强方面。一是开局机关政治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重要指示及全国信访局长会议、全省信访工作会议、全区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向泰府名邸施工单位下达复工函,及时督促泰府名邸项目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复工建设,尽早交房。二是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区住建局负责同志主动约访,分别约谈信访群众近百人次,及时将项目处置进展进行通报。

(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有不足

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23)在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偏差方面。

一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研究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总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对局属二级机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检查,查看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资料,发现存在主体责任不清、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具体等问题,局党组下发检查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

(24)在一岗双责责任压得不实方面。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及工作,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研究总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对局属二级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纪律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主体责任不清、措施不具体、资料不完整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三是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大对分管部门教育力度,深入到分管部门研究、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开展廉政教育谈话。邀请区纪委派驻组组长到区住建局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谈话及上党课。

(25)在班子成员自身要求不够严格方面。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对违规领取岗位津补贴进行批评,并将违规领取岗位补贴全部上缴区廉政帐户。二是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履行经办人签字、财务审核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局长审批缺一不可的报账手续,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再次发生。

11、廉政风险防控不严密。

(26)在党组没有认真梳理查摆本系统、本单位近年来系列贪腐案件背后的原因并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工程项目、财务、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岗位均由非编人员担任,廉政风险进一步加大问题方面。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潘集区住建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并按文件要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二是利用党建政治学习,集中学习原区建委主任陆明滥用职权、受贿贪腐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局机关全体人员、房管所、质监站全体人员参加潘集区法院廉政教育基地。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组上党风廉政教育党课。

(27)在2019年党组与局属2个二级机构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和“两个责任”清单内容空洞,没有操作性”问题方面。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印发《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责任、党组书记责任、党组成员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

12、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28)在信访回访走过场方面。一是对信访具体经办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对涉及我局信访问题重新梳理,建立了台账。

(29)在抄袭现象仍然存在方面。召开局机关政治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

(30)在机关作风建设抓的不实方面。一是利用局机关政治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二是制定《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潘集区住建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等党风廉政相关制度。三是每半年对局机关及局属二级机构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

13、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乏力。

(31)在监督内容单一方面。一是派驻纪检组对工程建设招投标、“一岗双责”、暖民心行动—停车场建设、“一改两为”、二十大学习贯彻情况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并提出相关建议,使监督常态化。二是督促住建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及一岗双责,并开展监督检查。

(32)在‘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大违规违纪行为的摸排查处,对违规私用加油卡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派驻纪检组对工程建设、招投标进行督查,并与党组成员就“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开展座谈。

14、资金资产管理有漏洞。

(33)在租金欠交现象突出方面。按照政策给予租金减免,并追缴了欠缴费用。

(34)在公租房租金滞留现象严重方面。按照《潘集区非税收入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已将公租房租金全部上缴非税账户。

15、招投标领域监督管理不严格。

(35)在违规拆分招标项目问题方面。一是召开局机关干部会,组织干部学习《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严格履行招投标管理制度。

16、工程项目监管责任履职缺位。

(36)在老旧小区整治项目工程实施、监管问题方面。一是召开局机关政治学习会议,学习了《潘集区2018-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和《潘集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实施主体为乡镇街道。二是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均由区住建局组织招投标、项目建设监管。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于2022年3月完成验收。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7、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37)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方面。一是支部书记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进行书面检讨。召开支部大会对2022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对2023年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了局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中共潘集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对所辖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报》、《潘集区住建局机关支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等。召开《区住建局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会上各党支部书记分别对一年来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了述职,局党组书记及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了点评讲话。三是制定《区住建局党建、业务“双强”党支部工作方案》。

(38)在发展党员不严肃方面。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党建知识,提升党建水平。二是局党组对区房管所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不严进行批评,对当事人思想认识不深刻做出严厉批评。

1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39)在谈心谈话环节缺失方面。一是召开局机关政治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履行好规定程序。二是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会前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15人次。

(40)在约谈函询没有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方面。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二是召开局党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41)在用党课、研讨代替党员大会方面。一是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二是2022年9月至12月期间,房管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4次,支部大会1次,党员大会的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知识,上党课3次,党课课题为《党的二十大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经验与启示》。机关支部召开支委会6次,党员大会1次,党员大会的主题为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及传达学习区直机关工委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会议精神,上党课2次,党课课题为《中国共产党百年成就与经验》《党风廉政教育》。

19、整改落实不够到位。

(42)在审计整改流于形式方面。一是对审计整改反馈的问题进行重新梳理,共梳理问题12条,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财务报销明确履行经办人签字、财务审核签字、分管领导签字、局长审批缺一不可的报账手续。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整改长效机制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结合起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持续用力落实“两个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二要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三要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区委巡察组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971337;邮政地址:潘集区政务新区区住建局211办公室。



中共潘集区住建局党组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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