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12日至7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2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巡察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股室责任。区水利局党组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水利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整改任务进行分解,将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压实整改部门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推进。
(二)坚持领导带头,落实第一责任。区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水利局主要领导及时主持召开水利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及中央、省市区委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学习宋立敏书记在书记专题会上听取巡察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整改期间,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根据整改推进情况,分别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会议,督促调度整改工作,并就行业领域典型问题及时向区分管领导汇报,积极寻求区领导帮助,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三)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区水利局党组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巩固,及时对整改工作进行总结,始终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水利局现有的制度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共修订完善各类制度7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形成长效机制。
二、压实政治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方面
(1)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本行业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贯彻方面。2022年共组织研讨5次,参加研讨约45人/次。为扎实开展抗旱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防范水利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在落实河长制指示批示精神方面。印发《关于印发<潘集区河湖长制工作区级考核办法>的通知》,建立了全区河长办成员单位的考核机制,进一步压实乡镇级河长办及成员单位职责。各级河长加强巡河,2022年各级河长共开展巡河17661次。
2. 党组领导作用发挥方面
(3)在谋划全区水利建设方面。一是2023年1月6日实施黑河治理工程,有效提升黑河灌溉保障能力。二是谋划实施沿淮泵站提升改造项目,改善低洼易涝区的灌溉及排涝条件,为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水利支撑。目前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区水利局正积极对接省市主管部门,争取早日立项。
(4)在党组履职方面。一是强化学习,2022年12月16日,局党组成员、支部成员及机关党员干部13人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履行党组职责。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区水利局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区水利局“三重一大”议事清单》《区水利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规章制度。水利局就潘集区泥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漫水桥段)项目、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等5项事项及时向区政府报告请示,提请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
(5)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重要工作内容,每半年党组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及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突出问题,把牢意识形态阵地。二是按照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水利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行修订完善,明确责任人,压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工作主体责任,2022年共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3次。三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培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4.水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方面
(6)在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一是强化河湖长制日常监管,制定《关于印发<潘集区2022年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针对生态环保问题,及时开展了整治工作,并顺利通过市级验收。为及时发现处理河湖生态问题,区河长办下发《关于各级河长加强巡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河长认真履职,加强日常巡河工作。二是区河长办印发《关于印发<潘集区河湖长制工作区级考核办法>的通知》,建立了全区河长办成员单位的考核机制。三是实施泥河流域山水林田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位于泥河漫水桥两侧,涉及泥河镇代庙村、古沟回族乡太平村,治理河段长1.2km。通过内源消减修复、河道水生态修复、陆域缓冲区植被修复等内容,改善泥河漫水桥段河岸生态环境,增加植被覆盖率,维护河道及两岸生态环境系统,提高河道生态环境质量。
(7)在行政执法方面。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履行执法程序,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二是充实执法力量,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开展巡河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加强对地下水用水企业取用水情况日常监督检查,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共抽检用水企业7家。
5.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8)在地下水源井关闭工作方面。制定《潘集区打击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关闭非法地下水源井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根据方案,由水利局牵头自规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执法局等9家单位对城区非法地下水源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9)在治理地下水超采工作方面。严格执行市水利局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区水利局对各用水单位分别下达了年度取水计划,并加强取用水日常监管,2022年我区无超许可取水现象。
6.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10)在农村饮水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一是通过对茨源水厂实施改扩建工程提升水厂水质自检能力,通过实施高平水厂(增压站)工程将高平水厂供水范围并入袁庄水厂供水,提升供水水质。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督促和指导乡镇(街道)切实担负起管护主体责任,区水利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进一步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及时开展本区域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保障农饮工程正常运行。
(11)在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工程协调、调度,加快推进茨源水厂改扩工程和高平水厂(增压站)建设进程。茨源水厂改扩建项目已于2022年12月9日试通水,项目覆盖贺疃镇全境14个村,潘集镇全境14个村,芦集镇除芦集村以外的16个村,共计3个镇44个行政村,受益人口96719人。2022年10月完成高平水厂(增压站)项目建设。二是从局机关抽调9名专业技术人员,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潘集区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现场管理小组,采取现场监督的方式对当年实施的茨源水厂改扩建项目、高平水厂(增压站)项目、潘集水厂建设及管网联通工程、祁集镇深井水源替换与管网延伸项目、赵岗深井水源替换项目进行全程跟进督导检查,确保施工质量。三是对实施完成并具备验收的农饮项目,及时组织验收、移交工作,保障项目及早发挥效益。
7.依法行政工作
(12)在项目批复方面。一是完成入淮项目中污水处理站用地审批手续,2022年8月取得土地使用证。2022年10月取得入泥项目调蓄池土地使用证。二是对2020年以来实施的水利工程进行排查,通过排查,无涉及用地审批情况,工程前期招标,后期审计均按要求进行,无未批先建等情况。
8.防范化解风险工作
(13)在安全生产方面。一是积极谋划沿淮泵站提升改改项目,加快推进沿淮泵站提升改造,通过项目实施提升泵站灌排能力,2022年6月完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工作。二是五座排灌站供电线路产权均属于供电公司,各站已加强与供电部门的协调沟通,尽快消除供电公司管理的供电线路老化造成的安全隐患问题,目前供电公司已对汤渔湖站供电线路隐患进行整改,为该站重新架设了备用线路,其他四座排灌站也完成站内机电设备年度检修工作。三是对国有排灌站站首涉水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设立警示标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4)在信访维稳方面。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工作,做好职工信访稳定工作。二是积极对接社保部门,提供政策支持,解决职工社保费用难题,2022年基层站共计7人办理退休。
(15)在水费征收工作方面。一是积极协调乡镇,加大征收力度,除汤渔湖站为纯公益性排涝站外,2022年度其他四座国有排灌站已积极对接灌区乡镇,通过加大与乡镇对接频次,主动与乡镇主要领导沟通协调等措施,加大水费收缴力度。二是积极配合发改部门,完成全区农业水价改革,规范水费征收方式和征收标准。
9.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6)在组织工会活动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标准开展工会各类活动。二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和领会。充分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做好示范。
(17)在费用报销方面。一是强化对基层站公务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2022年10月21日,制定印发《潘集区水利系统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进行规范管理,要求各国有排灌站遵照执行。
(二)在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整改
10.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8)在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方面。一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建立了《潘集区水利局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和源头治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与机关股室负责同志开展了谈心谈话,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在日常,把问题止于源头。三是召开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总结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9)在党风廉政责任压力传导方面。一是及时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工作。二是强化监督指导,不定期对各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检查,随时掌握各站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三是规范基层站管理,2022年10月21日,水利局向各基层站印发了《潘集区水利局经济决策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要求各国有排灌站参照执行。2022年11月在对各站党风廉政工作检查中,未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
(20)在作风建设方面。一是组织机关人员通过集中收看焦裕禄、李夏等楷模的先进事迹,激发大家干事创业激情,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二是由办公室牵头对机关工作作风问题开展常态化检查。
11.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1)在工程维修费用列支方面。一是加强对各基层站日常监督检查。二是规范日常管理,注重源头治理,通过对基层站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方式,提升廉洁从政意识。
(22)在基层站资金、资产管理方面。强化对基层站财务人员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基层站财务人员到水利局财务室跟班学习的方式,提升基层站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加强对基层站的日常监管。
12.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方面
(23)在重要事项监督方面。驻市场监督局派驻纪检组督促区水利局对2020年以来的工程项目进行梳理排查,共排查包括农村饮水安全、中型灌区改造等共12项工程,排查内容包括前期批复,是否招投标等内容,通过排查未发现问题。定期对区水利局“三重一大”集体研究执行情况、工作作风和“四风”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微信群及时开展节假日廉洁提醒。
(24)在发挥“‘探头’作用方面。一是督促水利局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排查廉政风险、工作纪律,并将检查情况报派驻纪检组。二是对水利局工作作风、及“三重一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要求水利局按月向派驻组报送局党组“三重一大”研究情况,2022年下半年共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单6次。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整改
13.基层党建工作
(25)在党建工作日常开展方面。一是水利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员学习教育管理等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2022年9月-2023年5月,共召开支委会9次、召开支部大会4次、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2022年8月组织机关在职党员,开展了机关党员示范岗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激发大家勇争先进、积极奋发的工作热情。三是组织党建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党建业务培训,提升党建业务水平。
(26)在发展党员工作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时制定培养教育计划。二是加强学习,熟悉掌握发展党员流程,规范填写《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三是定期对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监督指导。
(27)在强化基层站党的建设工作方面。一是对5个基层站党支部基本情况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全面摸清基层站党建工作薄弱环节,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二是实行党组成员党建包保责任制,以下派党建指导员的方式,指导帮助基层站党支部规范开展党建工作,提升基层站党建水平。
14.党内组织生活工作
(28)在召开组织(民主)生活会方面。一是做好组织生活会制度的集中学习,通过对党的组织生活原则,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等党内有关条例制度和党纪法规的学习,为召开组织生活会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做好会前学习和准备工作,熟悉领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并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材料撰写要求,认真撰写个人检视材料。三是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对民主生活会上检视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纳入整改落实台账(“四清单”),逐条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
三、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果。
二是坚持“当下改”,着眼“长久立”。注重制度建设,根据新情况,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和补充,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现“长久立”的整改目标。
三是压实“两个责任”,实现机关党建全面提升。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带好水利队伍,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水利局党组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793902;邮政地址:潘集区政务新区主楼潘集区水利局办公室。
中共潘集区水利局党组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