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推进巡察监督和组织监督、纪律监督贯通融合。近日,区委巡察机构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十一届区委第三轮巡察5家被巡察单位整改报告及整改台账开展集中会审。重点查看整改措施和整改成效是否一一对应,整改成效是否举一反三、见人见事,重点人、重点事是否整改到位等。
通过“四方会审”,发现部分单位存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成效不能一一对应;整改成效数字化不明显,不能有效反映实际工作情况;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未写明整改计划等问题,并提出指导性修改意见54条。
随后,向5家被巡察单位下发《关于十一届区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集中会审意见的督办函》,要求各单位结合会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整改台账、社会公开稿等相关整改材料,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