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祝召永  发布时间:2022-03-15 14:50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29日至9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11月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党组召开相关股所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7次,并专题到区委巡察办汇报3次。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李琪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股所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两个责任”担当缺失、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较突出、违反组织纪律、干部人事政策问题突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中共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建立完善制度11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印发《中共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落实。制定《中共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全年共安排8个学习专题,2021年11月至2022年1月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二是突出重点学,以上率下先学先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学习的通知》和学习材料,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领导班子成员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印发了《关于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活动的通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2022年6月底自学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原著原文的学习。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论述有落差问题。一是2021年11月-2022年1月参加省、市级业务培训共5次,增强了我局在食药监管、质量监督、发明专利等业务的专业性。二是配合区委办、政府办起草潘集区《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截止目前,“潘集酥瓜”地理标志商标授权企业3家,年产值200万元。开展知识产权、打击传销、质量监督、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散发宣传单(册)500余份,宣传群众400余人次。三是11月份下发《关于转发<2021年1-10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的通知》,按照联合检查工作安排,主动联系联查单位,积极沟通协同,形成系统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截止目前,我局共联合区消防大队等9家单位开展联合,完成2021年检查计划。

2.党组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3)针对局党组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够强,对复杂疑难问题解决不力问题。一是2021年10月、11月主要负责人四次赴原芦集工商所办公楼考察,提出整修建议,联系装修公司,针对整修建议,做出整修预算。二是2021年11月11日,主要负责人与芦集镇进行对接,针对办公楼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情况进行会商,由芦集市场所牵头,芦集镇配合,通知周边违法乱搭乱建经营户限期进行拆除,11月30日前已全部拆除完毕。三是2021年11月-12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基层所办公场所排查,并落实整改。

(4)针对局党务会与局务会“一锅煮”。党组会研究行政具体事项问题。一是完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制度》,明确议事和学习的区别;分开划定党务会、局务会召开时间及记录人员,确立每周一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时间,2021年11月-2022年1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共计8次,党组议事会议共计5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共计21项。二是于2022年12月6日、13日召开2次党务知识培训课,由机关全体人员、各所所长和全体党员参加,课上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

(5)针对“守土尽责、守土有责”意识有待加强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加强煤化工园区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煤化工园区企业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大检查。各股室和祁集市场监督管理所对煤化工园区内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物价等进行检查,加强日常监管。二是我局于2021年11月8日印发《关于开展煤化工园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的通知》,并于2022年1月8日按计划对煤化工园区企业进行了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共实地检查了10家企业,发现安全隐患6处,截至2022年2月底以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制定2022年检查计划,共完成煤化工园区关于食品安全、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危化品、物价监管12次,截至2022年5月已完成联合检查3次。2022年,副局长多次带领祁集市场所执法人员对煤化工产业园中部分企业开展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物价监管工作。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6)针对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党务知识培训课,课上带领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文件;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晰了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来。二是2021年8月16日召开党总支换届选举大会,选举新的党总支班子,新班子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截至2022年5月,共召开党总支大会3次,会议确定了三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三是加强局党总支的引领作用。我局党总支组织开展了多次党史学习教育活动。

(7)针对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2021年11月22日,召开机关支部大会,会上对三人处分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党纪党规。

4.行政执法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

(8)针对依法行政能力不足问题。一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在2021年11月连续三周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召集机关全体成员和各所所长、副所长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行政裁量规则和行政裁量权基准等法律法规,通过系统的学习,切实提高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下发《关于成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担任,制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确立罚款金额3万元以上及其他重大复杂情形的案件需提交集体讨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设立集体讨论小组和案件上会标准,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确保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截至2022年5月,集体讨论小组共研究了7个行政处罚案件,涉及罚没款20万余元,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无一起案件申请了行政复议。三是通过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明确了法律服务内容,为我局的开展案件处罚提供了法律指导和保障,截至2022年5月,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应诉4次,对相关疑难案件指导10余次。四是2022年3月4日,我局向潘集区人民检察院去函《关于请求给予“潘集区某冷库销售从蚌埠购进原料为白俄罗斯进口牛四分体未进淮南监管仓”一案指导意见的函》,请求检察院对冷库销售从蚌埠购进白俄罗斯进口牛四分体未进淮南监管仓集中监管一案给予指导意见,根据区检察院指导意见,对该冷库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39848元,没收违法所得1207元。

(9)针对案件处置跟踪督办不到位问题。一是以学法促用法,不断提升执法用法水平。在2021年11月连续三周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行政裁量规则和行政裁量权基准等法律法规。二是以跟踪督办促落实,加强了案件处置力度。截至2022年6月,我局共查办各类违法经营案件82起,罚没款60万余元,其中疫情期间立案5起,处罚7万余元,已全部执行到位。

5.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10)针对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有漏洞问题。一是通过开展“四员”培训,加强了乡镇村居“四员”专业能力和监管责任。2022年1月18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食安办及食品安全监管“四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范乡镇(街道)食安办建设标准和“四员”职责,督促村居“四员”严格落实对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2022年1月20日,召开了各乡镇(街道)“四员”培训,会上明确了“四员”职责,;2022年1月制定了《潘集区食安办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和“四员”培训工作计划》,受疫情影响,下半年将陆续按照计划有序对11个乡镇街道377名“四员”开展全面培训。二是通过强化对各乡镇街道目标考核,倒逼“四员”履职尽责。2021年9月22日,印发了《潘集区2020年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将农村自办宴席备案、餐饮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宣传活动等纳入目标考核,分值分别为5分。在对各乡镇(街道)认真考核后,2021年10月10日将考核结果在区政府网站公示。通过考核公示,各乡镇(街道)积极邀请辖区市场所对乡镇食安办、村居“四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食品监管力度。

(11)针对督促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高频次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对全区57家学校食堂开展春季秋季两季的常规性例行检查。同时,根据投诉和群众反应,各所也对校园开展了多次日常性的突击检查。2022年截至5月份共检查学校食堂57次,检查发现问题30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开展了对学校校长和食堂负责人培训,形成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业务知识培训常态化。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了多部门联查,促成校园安全监管合力。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2日由区市场局联合区教育局共同对全区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食堂检查结果在区政府网站公示,并对两家幼儿园进行立案处罚;加大学校食堂案件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索证索票不全、留样不规范案件6件,罚款6万元。

(12)针对对“五小”生产经营监管不力问题。一是通过整治处罚和培训指导相结合,强化了对“五小”商户监管力度。2021年食品领域共立案137件,减轻处罚135件;开展“食品五小”负责人培训。截止目前,共对632户小餐饮和学校食堂负责人进行“两库一平台”培训和考试;2022年1月4日制定了《潘集区市场局2022年“食品五小”行业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二是以处罚促整改,倒逼商户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利用日常检查,对经营行为存在经责令改正后仍不改正的予以立案处罚。从10月份开始,对16家小餐饮、小作坊、小商店经营不规范行为处以200元至300元的处罚,起到了警示作用。2021年12月检查了小超市、小商店30家。三是通过各基层所对食品经营户检查全覆盖,截止12月20日,已对食品经营户做到全覆盖检查,并已完成系统录入。通过全覆盖执法检查,消除了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提升了潘集地区食品安全水平。

6.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意识弱化。

(13)针对防范和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宣传计划,加大普法力度。2021年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共开展宣传活动9次,入户宣传30次;2022年1月12日制定了《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提高了经营单位知法、懂法意识。二是以案示警,加深了食品药品经营户对食品安全重视,有效防患了食品药品安全风险。2021年,共办理食品案件137件、药品案件5件,保障了良好的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三是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对外公布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受理群众投诉,确保受理、查处、反馈及时,有效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2021年共受理并处理群众食品类投诉举报42件,药品类投诉举报7件,有效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14)针对事故应急处置底线意识不足问题。一是于2021年8月16日制定并印发了《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试行)》。二是2022年12月6日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学习应急预案。12月30日我局在三楼会议室开展组织应急演练推演,质监股和各基层所所长参加。

7.党管意识形态抓而不紧。

(15)针对网络意识形态缺少有效管理措施问题。一是制定《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2021年11月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2月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会议要求要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2021年12月向区委书面汇报我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表示要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组织生活的开展,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16)针对公共文化设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对局院内宣传栏进行重新更换,2022年2月14日,在党员活动室,召集部分党员干部观看《跨过鸭绿江》,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继承好党的优良传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二是印发《关于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实施方案》,2022年截至5月份共开展315消费维权宣传、宪法日宣传、科技活动周宣传、化妆品科普安全宣传周宣传等宣传活动17次,印制条幅18副,印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三是开展宣传活动。2021年7月开展了医疗器械安全周宣传。8月开展儿童玩具消费警示宣传活动,9月分别开展了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进社区开展防电话诈骗宣传活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10月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讲座,为校园师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防患食品安全风险。11月开展药品安全宣传,12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走访入企20余户,通过讲解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安全事故警示案例,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安全意识,压实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7)针对工作力量不足问题。一是根据人事变动情况,2022年1月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二是12月20日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上学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论述等文件。三是2021年11-12月局党组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12月向区委书面汇报我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表示要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组织生活的开展,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8.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8)针对局党组日常监督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廉政谈话制度》,通过制定制度推进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1年9月-12月开展三轮廉政谈话,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别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的股室负责人分别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的基层所负责人分别谈话。二是2021年12月6日,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会上重点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三是开展三轮廉政谈话,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别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的股室负责人分别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的基层所负责人分别谈话,通过谈心谈话,认真听取意见,了解领导干部思想状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9)针对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2021年12月6日,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机关全体和各所所长参会,会上重点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2021年初制定“两个责任”清单,把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量化,每半年向区纪委报告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党组书记每年带头为全体党员上一节廉政党课。三是2021年11月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理清廉政风险点清单,确定廉政风险的等级,分析研判并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档案。梳理潜在廉政风险点38个,明确防范措施33条,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不够到位。

(20)针对日常监督不扎实问题。一是按照各派驻单位上报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点工作台帐;二是派驻单位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三是派驻组于11月份对相关单位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纪律与工作作风等监督检查,在2022年上半年采用联合督查、单独督查等方式,分别开展了工作纪律、党风廉政建设、节假日值班、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21)针对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高问题。一是认真摸排梳理2019年以来的所有案件卷宗,建立执纪检查工作台帐;二是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安排对辖区各站所的各项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022年上半年共开展8次;派驻纪检组组织开展联合督查,对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节假日值班、文明创建等监督检查;对药店、商超、菜市场等开展安全督查,同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举报信箱,并安排局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

1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时有发生。

(22)针对违规接待依然存在问题。一是2021年11月党组理论中心组会议上,机关全体和各所所长参会,党组书记带领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潘集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二是印发《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从办公用房情况,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款旅行,津补贴发放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发现办公用房相关问题5个。

(23)针对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问题。一是2021年11月15日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上,党组书记带领学习《潘集区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明确差旅费报销范围和金额,制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三审制”,部门领导核审,分管领导复核,局长审批。二是当事人全额上缴违规报销款,并全额退回廉政账户。并就巡察反馈的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问题,作出深刻检讨,局党组在巡察整改专项会议上,对相关同志做通报批评。三是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差旅费、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开展专项检查,针对报销程序不完善,制定了更加严密的审核制度,实行“三审制”,部门领导核审,分管领导复核,局长审批,报销审批单财务一份,办公室留存一份。

(24)针对公车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重新修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车管理制度》,截至2022年5月,未发现有违规使用公车的情况。二是实行定点加油站加油。经局党组2022年2月22日研究决定,执法车辆用油统一使用中国油联加油站的汽油,2022年截至五月份同比降低运行成本5000余元。三是2021年9月针对全局10台执法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排查,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1.资产管理不规范。

(25)针对产权存在纠纷隐患问题。一是在12月13日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学习中共潘集区委办公室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潘集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二是每月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及时掌握资产的实有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重点清查有无丢失、损毁、未入账等情况的发生,2022年共处理报废固定资产一批,原值97951元,每月向主要领导上报资产月报复核确认表和资产负债表,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固定资产总额共计495.22万元。

(26)针对罚没物资管理混乱问题。一是针对罚没物资管理混乱的情况,2022年1月调整工作岗位,调整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罚没物资仓库,根据罚没物资台账,对仓库内物品进行重新核对规整,确保罚没物资管理到位;二是制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暂扣及罚没物资管理及处置办法》,规范暂扣和罚没物资管理,暂扣和罚没物资专管人员应当建立《暂扣物资出入库登记台账》、《罚没物资出入库登记台账》,对接管的暂扣和罚没物资必须登记、造册,统一保管。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清点和检查,防止入库财物被盗、损毁或变质。三是2021年9月2日经安徽省建设工程测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鉴定,我局原罚没物资仓库鉴定为危房,已报区常务会同意拆除,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租赁两间房屋作为新的罚没物资仓库使用,规范对行政执法暂扣和罚没物资的管理和处置。

(27)针对固定资产账账不符问题。一是在12月13日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学习中共潘集区委办公室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潘集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加强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已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和台账。三是每月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及时掌握资产的实有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重点清查有无丢失、损毁、未入账等情况的发生,每月向主要领导上报资产月报复核确认表和资产负债表,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2. 存在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28)针对工作开展流于形式走过场问题。一是2021年11月党组理论中心组5次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和及关于解决形式主义问题相关文件。二是印发《关于建立专项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针对2021年开展的9个专项行动进行督查。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文规范化管理的通知》,2022年截至5月,政府部门发文17个,党组发文22个,全部按程序办理。

(29)针对学习态度不端正问题。一是2021年11月党组理论中心组3次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和及关于解决形式主义问题相关文件。二是2022年1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2年3月召开党史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责任人在在民主生活会上和组织生活会就相关问题做出说明。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3. 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30)针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2021年11月15日上午召开个民协全体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会议强调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经常性任务。二是2022年1月25日市场局机关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2022年1月邀请派驻纪同志赴区市场局,为全体职工上了一堂廉政党课,帮助全体职工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深化廉政立身思想。

(31)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一是2021年11月15日召开个协支部大会,全体党员参会,会上深入学习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要求各党支部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二是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总支下属两个党支部年初制定好党费收缴台账,按照收入情况及时调整党费收缴标准,坚持一人一票据,并按季度及时公示党费收缴情况。

(32)针对对流动党员缺少管理措施问题。一是2021年11月15日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了《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对一直不能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我们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对一直联系不上的党员,我们将向上级请示,予以除名。对能联系到的党员,我们将及时搞好跟踪服务。二是排查摸底,统一管理。对个协党支部流动党员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截至五月份,省外流动党员3人。并建立潘集区个民协支部微信群,定期在群里交流工作情况,及时了解流动党员去向。三是参与学习,缴纳党费。及时在群内发布党务学习资料,供党员学习。并通过微信平台,按时缴纳党费。

14.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

(33)针对集体讨论重大事项时,一把手先发言,提出具体意见问题。一是4月26日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会上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重要论述。二是印发《关于实行“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的暂行办法》,明确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时,实行本暂行办法。三是对研究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提出的明确意见和理由、最终决定的方式、内容等应详细、如实记录。

15. 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有偏差。

(34)针对干部老龄化严重,专业人才匮乏问题。一是积极向区委组织部汇报沟通,区市场局现空编8人,2022年退休3人,希望组织部批准尽快扩大招录计划,增加人员编制使用。经区委组织部同意,我局上报2022年选调生和公务员招录计划,2022年共招录选调生2名,公务员2名。二是2021年11月-2022年1月,组织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共27人参加省、市级业务培训共5次,学习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实务、广告案件查办经验交流、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交流、电梯维保相关知识,增强了我局执法人员在食药监管、质量监督、发明专利等业务的专业性。三是选优配强各股室和基层所负责人。通过人事调整,形成以工作能力、工作业绩选任领导干部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调整,6个股室负责人30-40岁的有2人,40-50岁的有1人,总占比50%;经充分考察,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德、能、勤、绩、廉和工作需要。通过干部人事推荐,局党组班子、各股室所负责人整体年龄、学历等结构全面优化。

(35)针对未严格按照组织选人用人工作原则、程序开展工作问题。一是2022年12月6日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规定,调整办公室主任,严格遵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选拔任用干部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合力;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和基层所负责人要按程序向组织部请示,进一步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内容,增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2021年9月-2022年5月,向区委组织部推荐股级干部3人,所长3人。

(36)针对存在重要岗位空缺现象问题。一是2022年12月6日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指定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人事工作,严格遵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有计划地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加强干部统筹配备,2021年11月至2022年5月,调整中层干部6人次,培养业务骨干和后备干部9人。及时将股室、基层所负责人配备到位。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合力;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和基层所负责人要按程序向组织部请示,进一步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内容,增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的整改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2797345;邮政地址:淮南市潘集区田集街道黄山路33号(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66833170@qq.com。



中共淮南市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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