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祝召永  发布时间:2022-03-31 14:49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29日至 9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城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1月2日,巡察组正式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局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11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6次,并专题到区委巡察办汇报2次,与区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两个责任”担当缺失、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干部人事政策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领导责任,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全面落实整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做到一一对应抓整改、责任清单抓整改、动态管理抓整改,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3月23日,3个方面的37个具体问题,整改已完成37个,完成率100%,梳理症结原因60条,制定整改举措115项,开展专项治理 4个,制定完善制度6项,挽回经济损失3520元,开展批评教育、约谈10人次。

二、强化担当,抓紧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了我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计划表,为我局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我局党组于2021年11月-2022年1月开展党组学习会议4次,局党组成员参加学习。三是局党组带领大家学习淮南市城管执法局赴上海市宝山区、江苏南京市、黄山市考察学习城市管理相关内容,并开展了研讨交流;2021年12月18日—19日组织党员赴金寨县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考察学习了全国创建检查入围城市的市容市貌。根据学习与研讨的结果,我局依据潘集区情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制定了由两位副局长错峰带队开展市容市貌和非机动车乱停放、门头招牌和三乱小广告的集中整治行动。

(2)针对没有结合职能职责制定贯彻意见和措施问题。一是2022年1月6日上午9:00在局五楼会议室开展了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让城市更聪明更智慧”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有关城市管理的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二是开通了路面监控,执法人员在数字城管大监控下就能时刻了解到各个路面情况,能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市渣土办开通了全市渣土监控,能实时监测到全市路面上车辆抛洒情况,能及时有效的减少路面抛洒,今年以来依据监控共查处了6起抛洒案件。三是通过学习市城管局赴上海、江苏考察经验,结合潘集区区情,我局制定了错峰时段集中整治市容市貌行动、大型户外广告安全排查行动、清理三乱小广告行动、增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位、与沿街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行动。四是落实“门前三包”,严格落实了《潘集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意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共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300余份。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3)针对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到位问题。一是2022年1月10日局党组书记带领局组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巡察组反馈后,党组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开展党组会议,规范会议记录,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第一议题制度。三是通过加强对局党总支下辖各支部的“三会一课”、基层党组织党建、组织发展和党员学习教育、“学习强国”等工作的指导和督察,切实突出了局党总支的核心引领作用。

(4)针对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一是2022年1月10日,党组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二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求,按照党章党规开好民主生活会,党员要向党组织报告个人事项。进一步规范了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程序,在今年的民主生活会上,有关同志向党组织报告了起在2019年5月7日收到书面检查和全局通报批评处理情况。三是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3.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存在差距。

(5)针对部分职能未履行问题。一是2021年12月24日在局五楼会议室学习“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城管执法局的工作职能。二是由党组书记协调相关部门,与区住建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协调机制,要求局各中队要做到信息共享,以能达到发现一例收取一例,做到应收尽收。我局已经形成了一套征收道路占用费的程序。

(6)针对职能转变未落实问题。一是2021年12月24日在局五楼会议室,局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学习“三定方案”,使我局执法人员对单位的职能划分更加清晰明了。二是党组主要负责人协调编办,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加大了对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对流动摊点的管理力度,2021年清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2300余起,取缔临时餐饮摊群点3处规范2处;通过与区水利局做好对接,畅通沟通机制,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对存在相关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及时移交与接收,及时进行行政处罚,实现划转职能的落实。三是对住建局移送的相关案件认真、严肃的进行行政处罚。2019年到2021年10月份共接收并处理“其他单位移交案件”共63件,63件案件已经全部结案并及时反馈给住建局。并建立了案件管理台账。

(7)针对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服务窗口罚款收缴只收取现金问题问题。一是已经与区财政局对接,开通电子支付,现在已经和徽商银行进行了建设非接触式执法移动支付系统流程和技术对接,预计在2022年可以实现系统初步试运行,将与违法停车查处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将实现现金、电子支付双通道,方便群众缴纳罚没款;二是印发“微笑服务、文明执法”倡议书,强化了执法人员的为民意识。通过开展“群众观”学习教育,窗口服务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8)针对保护举报人信息意识有待加强问题。一是2021年11月30日在局五楼会议室,党组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学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等文件,提高了我局执法人员在保护举报人信息意识。二是在支部大会上,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起到了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作用。三是局党组书记召开会议后,建立了《潘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投诉举报制度》并组织各科室学习此制度,截止目前,我单位未发生一起泄密投诉人信息事件。

(9)针对落实文明执法不到位问题。一是2021年12月12日在局六楼会议室,我局全体人员参加《安徽省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更文件和执法队伍建设和文明用语培训,执法队伍文明执法与依法执法明显提升。二是对各执法中队人员进行卷宗制作培训,规范卷宗的制作。对执法车辆喷涂统一标识,执法队员统一着装,规范文明执法。三是巡察反馈后,党组主要负责人召开局党组会议,会议明确要求各执法人员要做到文明执法、亮证执法。给各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自2020年7月份到现在,我单位未接到一起与言语辱骂的投诉举报,且在2021年12月份我局接到来自群众表扬感谢我局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认真履职电话。

(10)针对执法扣押物品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2021年12月24日下午2:40在局五楼会议室,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学习《淮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三项制度,加强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队员规范执法水平。二在全局开展“扣押物品”执法程序的培训。三是制定了《潘集区城管扣押物品管理制度》和潘集区城管局关于暂扣物品入库、出库登记表,目前仓库内已经入册登记200余件物品,仓库内主要为电子称、杆秤已经落地招牌,现在都已经分类堆放在局属仓库内。

6.针对聚焦主责主业用力不够足。

(11)落实数字城管决策部署存在不足问题。一是2021年12月29日在局六楼会议室全体人员参加学习《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纠正了全体人员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各路面中队与沿街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督促沿街商户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根据《各县、区(管委会)数字化城市管理月末现场考评办法(试行)》对标对表的对市“数字城管”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对出现的问题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到人。三是相关单位做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局里安排督察中队对其实行现场督办,彻底清理了淮潘路陶圩段银光装潢部店外堆放杂物等问题。

(12)针对落实“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亟待提升问题。一是2022年1月6日党组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员在局五楼会议室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开展了“让城市更聪明更智慧”的学习研讨和学习了“群众观”相关论述,提高了为民服务意识,为增强群众满意度打下坚实的基础。二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市长热线案件,实现了及时有效处理市长热线问题,2021年11月1日到2022年5月30日共接到334件热线电话,办结率为100%。为了进一步提升“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局党组书记对每天受理的市长热线亲自督办,切实提高了群众满意度;三是2020年度、2021年度我单位获得“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在创建文明城市中,我局接到潘集群众的来电表扬,城管工作获得群众的认可;四是我局针对文明创建和群众投诉举报的城市管理问题开展了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扬尘污染户外广告安全摸排专项整治行动、三乱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签订与落实“门前三包”专项行动,由两个副局长带队,全体人员错峰上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7.党管意识形态抓而不紧。

(13)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问题。一是2021年12月9日党组领导班子及相关中队、科室负责人在五楼会议室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二是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实现了对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局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向区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根据机构职责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022年已经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局党总支、局机关支部工作计划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了党建工作;四是制定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14)针对阵地管理需加强问题。一是根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在党员活动室和单位走廊、会议室等空间,增加了意识形态建设的宣传,把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和宣传落到了实处。二是强化了局党组对意识形态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了网络新媒体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三审”制。根据机构职责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三是实现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总结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清理活动室内杂物,切实发挥活动室应有的作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8.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15)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扎实问题。一是2022年1月10日,局长带领全局在局六楼会议室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监察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篇目,制定了《潘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减少党风廉政风险。二是开展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题研究工作,在会上,总结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了廉政专题会议3次,监督检查4次,并制定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三是通过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四是制定了《区城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潘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16)针对局党组开展谈心谈话广度、深度不够问题。一是加大局党组开展谈心谈话的广度和深度,从巡察反馈以来,已经完成了12人次的谈心谈话。二是局党组落实了按照“四个反思”和“四个剖析”的要求,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做到了将个别谈话和集体谈心谈话相结合,开展了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干部谈话、中队科室负责人与队员谈话。

(17)针对警示教育开展空泛问题。一是2021年12月组织党员干部到潘集区法院“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二是在支部大会上对工作不力、不服从领导、工作作风粗暴及收到纪律处分的相关人员在支部大会上通报;通过对以上人员的通报,做到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作用。三是坚持经常性检查和重点督察相结合,请区纪委派驻组领导听取局党组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夯实基础。

(18)针对廉政风险排查未开展问题。一是2021年12月15日领导班子、各路面中队长、各科室负责人在局五楼会议室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落实了党内谈话制度,党组主要领导带头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局属各党支部书记开展提醒谈话、廉政谈话,共开展了12人次的谈心谈话。三是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出风险点47个,其中高风险点为16个,中风险点为18个,低风险点为13个。切实明确了风险点的点位,风险点的排查,针对各个风险点,制定了相应的防范风险的措施。

(19)针对宣传教育力度不够问题。一是从巡察反馈后,我局在党内开展谈心谈话12人次。二是在日常工作中,我局督查中队对各科室、个路面中队的工作纪律不定时不定点开展检查,对于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做好全过程检查监督。三是在2022年1月19日纪委派驻组组长对区城管局开展巡察整改情况检查;2022年1月在区城管局开展了集体廉政谈心谈话。查看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谈心谈话记录,了解思想动态,提升“警示教育”效果。

(20)针对监督检查乏力问题。一是从纪委巡察组反馈,和局党组多次研讨并督促其完成问题整改;二是2022年1月19日,与局党组与及全体党员开展节前廉政谈心谈话;三是2022年3月至5月,多次对城管执法局防疫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四是2022年5月、6月参加局党组会议及进行“一改两为”作风教育。

10.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问题。一是2022年1月10日党组书记带领全体人员在局六楼会议室学习《淮南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二是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提升了我局财务管理水平。

(22)针对公车使用管理有漏洞问题。完善了公车定点维修制度,切实落实公车管理制度,车辆维修费按规定附项目清单并报审批。

(23)针对执行《潘集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不力问题。一是2021年12月24日局党组书记带领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规定。二是在今后的公务接待中,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潘集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三是开展了公务接待专项检查和自查自纠,制定了《潘集区城管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自从巡察反馈后,我单位未发生一起此类问题。

11.资金、资产管理不规范。

(24)针对债务长期不清理问题。一是2022年1月10日局党组书记带领全体人员在六楼会议室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及时消除因债务问题引发的影响稳定的安全隐患。

(25)针对账实不符问题。一是对我单位登记在册的公车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并在我单位内部进行所有固定资产的进行登记和核查,如电脑、办公桌椅等资产,进一步加强了我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二是开展了公车管理的排查,对公车、办公电脑、办公桌椅等固定资产的加强规范管理,切实做到了账实相符。

(26)针对资产登记存在漏洞问题。一是车改办统一移交的公务车辆,我局领导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车辆移交手续不全的,将按照区财政局资产财政中心要求,现在正在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二是对公车等单位国有固定资产进行的登记和台账规范管理,切实做到账实相符; 三是开展了固定资产登记排查,在我单位内部进行所有固定资产的进行登记和核查,消除资产流失风险,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

1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依然存在。

(27)针对工作不联系实际应付了事问题。一是2021年12月6日局党组书记带领全局人员在局六楼会议室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二是重新拟写了“2020年上半年脱贫攻坚‘双包’工作总结”,巩固脱贫成果。对田集街道8个社区54户已脱贫户坚持“扶上马送一程”。

(28)针对照搬照抄现象严重问题。一是2021年12月6日局党组书记带领全体人员在六楼会议室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二是加大了纪律作风整顿的力度,对当事人已经完成整改,并向局机关支部作出深刻检讨;三是在党员大会上对上述人员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作出警示教育。

(29)针对工作重留痕轻实效问题。一是2021年12月6日局党组书记带领全局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重要指示,进一步推进了务实的工作作风建设;二是已撤回了不合适的文件,已经完成问题的整改;三是通过学习,坚定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增强了细致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

13.为民服务意识亟待提升。

(30)针对解决群众诉求拖沓问题。一是2022年1月6日局党组书记带领党组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通过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虚心接受区人大、区政协的依法监督和指导,我单位已经连续两年获得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将继续做到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城市管理工作。三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群众投诉举报频率高的城市管理热点问题首先做到劝导;对于拒不整改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提升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水平。自2022年1月至今,我单位就简易程序处罚案件27个,共处罚3900元,一般程序处罚案件9个,共处罚22.1万元。

(31)针对信息化便民服务有短板问题。一是已经及时更新涉及我单位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解读发布到政务网站上,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城管局相关信息。二是由分管领导对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提高了负责人员的思想认识。三是带领全局人员学习信息公开方面的法规政策,提高了工作人员对信息及时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4.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有差距。

(32)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了局党组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中的规则制度,实现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我局坚决执行凡超过3000元的费用将必须经过局党组集体研究,并通报局党总支、局机关支部。三是开展局党组会议时再次强调民主集中制相关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规则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将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

(33)针对长期不发展党员问题。一是2021年12月29日由局党组书记带领局全体人员在六楼会议室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等党重要理论思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已定期召开支委会议,研究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2019年到2021年我单位新进人员有7人,只有3人是非党员,已培养两名人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另外一名作为已经作为下一个培养对象。三是通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会议,增强了他们对党的认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34)针对党员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2021年12月29日由局党组书记带领局全体人员在六楼会议室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二是局党组织分别找了相关人员谈话并要求两名同志把组织关系转入区城管局党总支,现在两位同志的组织关系已经转入到局党总支。三是实现了“三会一课”、党组织和党员承诺、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基本制度的落实,为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供了有力方式。

15.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有偏差。

(35)针对干部队伍力量不强问题。一是2022年1月10日局党组书记带领全体人员在局六楼会议室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将加大对干部队伍的调配培养力度。二是已经和区委编制部门协调,结合城管、环卫体制改革,已经将环卫处2个编制协调划转至城管局,区委编制部门已经给我单位配置了三名年轻的部队转业人员,为我单位增加了新鲜血液。三是制定了干部培训和后备干部培训计划。

(36)针对重点岗位干部长期不交流问题。一是2022年1月10日上午8:40局党组书记带领全体人员在局六楼会议室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强化了政治意识、组织纪律,明确了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二是通过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对人员进来调岗。三是落实干部廉政教育。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切实增强了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为排除岗位廉洁风险夯实基础。

16.审计监督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够彻底。

(37)针对审计整改边改边犯问题。一是学习相关政策。在2021年12月24日环卫处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潘集区应急值班工作制度》(潘办明电【2020】10号);2022年1月11日,学习淮南市城管执法局《关于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纪律的通知》(淮城执通【2020】146号),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党的作风建设。二是出台规章制度。2021年12月1日,环卫处出台了《潘集区环卫处应急值班工作制度》,严格值守值班审批程序,规范加班补助发放纪律;12月27日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津补贴发放细则的通知》重申津补贴发放工作纪律,并提出明确要求。三是清退违规补贴。对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已退到区廉洁账户。

三、巩固整改成果,逐步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局党组对现有制度体系,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新制订制度5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4–4983925;邮政地址:潘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务新区珠江路与齐云山路交口),邮编232082;电子邮箱:759901566@qq.com。

中共潘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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