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聚焦“六不”突出问题,持续深入纠治“四风”,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督促我区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不断增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潘集区纪委监委现将近年来查处的6起党员及领导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典型案例
1.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城市场管理所原所长、北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原所长、二级主任科员刘甲利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1月29日20时32分许,刘甲利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泉山路南岭村西门路时段时,发生交通事故,民警现场勘查完毕后,将刘甲利带至淮南市东方医院总院抽取血样。2021年12月6日,经安徽百友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甲利体内乙醇含量为201.5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11月10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判决刘甲利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7000元。2022年12月14日,刘甲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区商促局副科级干部赵建福饮酒驾驶问题。2022年1月9日晚赵建福在田家庵区聚餐饮酒,并于当晚20时35分驾车行驶至田家庵区学院路湖滨路至X004堤顶路路段时被交警部门查处,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6月29日田家庵区交警大队对赵建福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2022年12月2日,赵建福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潘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祁集市场管理所副所长侯光喜饮酒驾驶问题。2017年12月19日20时45分,侯光喜在谢家集区健康路矿二院门口路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17年12月27日,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谢家集大队对侯光喜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1年12月24日,侯光喜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高皇镇卫健办主任李豹饮酒驾驶问题。2021年7月20日晚21点3分,李豹在惠利大道舜耕路至朝阳路段,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田家庵二大队对李豹处以罚款18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2年8月1日,李豹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潘二矿退休职工张文林饮酒驾驶问题。2022年6月15日晚上,张文林在田家庵区泉山徽州府饭店吃饭,饭后驾驶小型轿车回家,20点40分在十涧湖西路与洞山路交叉口遇执勤民警检查,执勤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谢家集大队对张文林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22年9月28日,张文林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潘集镇夏圩村党员夏雯雯醉酒驾驶问题。2016年2月17日20时9分,夏雯雯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潘集区黄河路路段,潘集交警大队民警例行检查时,发现其有酒后驾驶嫌疑,遂将其带至淮南市第五人民医院,由该院专业人员抽取其血样后,依法程序送检。2016年3月8日,经安徽朝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夏雯雯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208㎎/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16年8月17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判决夏雯雯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2022年6月7日,夏雯雯因犯危险驾驶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问题分析
上述问题集中反映出少数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意识不强,思想作风散漫,纪法观念淡薄,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反复强调的纪律作风要求当作“耳旁风”,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违法,损害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带坏了社会风气。深入分析背后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心存侥幸,自我要求不高。以上酒驾醉驾问题暴露出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存在侥幸心理,部分退休党员及普通党员因退休或不是干部身份,从而放松自我要求,特别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几杯酒一喝就忘记自己身份,顶风违纪违法。
二是作风散漫,特权思想严重。少数党员干部对自身作风建设不够重视,认为自己手中有点小权利就可以肆意妄为,甚至觉得酒驾醉驾靠关系打打招呼也就能解决,认为自身的违法行为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三是目无纪法,毫无敬畏之心。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仅不带头遵纪守法,反而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在聚餐饮酒后无视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安全,饮酒后驾驶车辆,反映出对党纪国法心无敬畏,行为举止还不如普通群众,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
四是管理不严,主体责任缺失。少数党组织政治责任意识不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作风建设不够重视,没有做到真抓真管、常抓常管。有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老好人思想严重,“爱惜羽毛”,对主管分管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视而不见、遮掩袒护,甚至自身不正带头违规违纪。
三、警示要求
当前,我区正处于乘势而上、加速发展,建设现代化美好潘集的关键时期,亟需广大党员干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夙夜在公的敬业状态,忠诚尽职、奋勇争先。酒驾、醉驾问题虽是少数,但社会危害性极大,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充分认识不正之风的政治危害性,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四风”问题本质是背离党性原则、忘记初心使命、损害党的形象、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身作则提振精神状态、改进工作作风,把工作当事业、把岗位当责任,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尽心尽力为民解忧,以优良的作风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二要严格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真抓严抓常抓不懈。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通过“以上看下”发现问题、“小事看大”重视问题、“以上率下”解决问题,切实净化不良风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既要勤政为民,严于律己、带头示范,又要严管所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四风”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教育管理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管出习惯、严出成效。
三要紧盯作风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严查严治久久为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有效靶向施治。紧盯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问题,严查其背后的违规吃喝、利益输送等行为。要注重统筹结合“一改两为”、“六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抓住普遍存在、反复发生的问题深化整治,推动作风建设常治长效。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不知敬畏、顶风违规违纪违法的从严查处、通报曝光,问题突出的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并依照规定提出组织处理建议,持续释放从严管理、绝不手软的强烈信号。通过监督执纪体现严管就是厚爱,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严守纪法的思想自觉,不断涵养清正廉洁、求真务实的新风正气。
中共潘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