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公告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朱晴  发布时间:2022-09-27 11:05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十一届区委第四轮巡察于2022年9月27日开始,至12月12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对区委编办、区残联党组、区妇联党支部、区委党校党支部等4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区委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即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以及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关注不担当、不作为、不务实、不守信、不知止等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了解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干部担当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整改情况,推动解决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通讯地址、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室:潘集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7室 区委第二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二)通讯地址:潘集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7室 区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32082)

(三)巡察举报信箱设置地点:潘集区政府大楼北门东侧;潘集区民生大厦北门西侧;潘集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南侧。

(四)电子邮箱:pjdexcz@163.com

(五)举报电话:座机0554-4976258;手机18055436628(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举报电话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区管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潘集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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