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省、市、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经推荐、审核、考察、审议等程序,潘集区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王淮兵、谭敏、李华广、张锋、胡伟、杨思怡、王艳照、张全亮、胡焕杰、丁秀陆、杨同礼、杨开东等12名同志为潘集区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与本届监委领导班子任期相同。
附件:《潘集区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名单》
潘集区监察委员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