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驻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始终把监督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立足派驻监督是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职能,是政治监督的延伸,发挥监督的“探头”作用,灵活运用三项举措,使监督常态化、精准化。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人员干部的监督;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权力、廉洁从政的监督;加强重点岗位、重要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党组理论学习、党纪法规学习的监督;加强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的监督;加强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和“四风”问题的监督;加强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落实情况的监督等;强化问题线索的处置和审查调查等工作,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二是精准监督。抓“关键少数”,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抓“大多数”,紧盯权力运行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监督;实行“组组配合”、“组室联动”,凝聚监督合力,形成互相配合、互相协作、同向发力的工作模式;聚焦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阻碍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违纪违规不接受教育并执迷不悟的从肃查处;对巡察、审计、专项治理等发现的问题整改进行专项监督;商请审计、财政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技术共用,发挥职能优势,使监督与信件查办有机衔接。三是跟进监督。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党委安排的中心工作的落实开展监督的再监督;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主动监督;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既审查调查又研究分析原因,督促问题单位建章立制;以主体责任落实为龙头,以具体工作落实为抓手,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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