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监委在查办你镇一村干部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村级支出票据不规范、凭证审核不严等村级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现对你镇提出以下监察建议……”这是潘集区纪委监委利用纪检监察建议书推进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潘集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问题导向,对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廉政建设、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及时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推动问题整改,堵塞管理漏洞,抓好源头防范。
直指问题开“处方”。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不是“一查了之”,而是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查找被查单位或党组织在制度、管理、履职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向涉事单位党组织开出“处方”,直指“病根”,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分析原因,查找漏洞短板,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制度,推动源头防治。
跟踪问效抓“整改”。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区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按照“谁制发、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列席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检查、电话询问等方式,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不按时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进行约谈或通报;对虚假落实、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
建章立制促“长效”。为避免“一改了之”,防止发生类似问题,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发部门要求相关单位在扎实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深入排查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全面查找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有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同时结合案例做好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防微杜渐、抓早抓小,起到管根本、利长远的效果。
“在日常执纪监督过程中,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务必高度重视,逐个分析研判,及时拿出处置措施,做深做实精准监督。”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表示。
截至11月,潘集区纪委监委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监察建议书5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共提出建议17条,已整改完成14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个‘小武器’,做到‘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督促解决问题’,着力做好日常监督这篇‘大文章’。”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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