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区委《关于高质量做好全区村“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镇纪检监察组织体系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和廉情信息员设置,推动监督责任向基层延伸,架河镇纪委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村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作落实。
一是选前摸底。根据全镇11个村“两委”换届工作的推进速度,及时调度选情,分类摸清村“两委”交叉任职具体情况。二是选前报备。镇纪委在选前参与,与镇选举办实行联合审查,每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前,必须到镇纪委报备,确保拟任人选符合选举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把牢“入口关”。三是个别约谈。结合选前审查情况,由镇纪委书记与不符合有关选举要求的村主要领导谈话,解除思想误区。四是现场督查。镇纪委对重点村开展重点监督,在选举当日和包村干部一起到选举现场进行督查,准确掌握各村纪检委员设置情况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及主任设置情况,切实维护选举秩序。
截止12月13日,全镇11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全部选举完成,全面实现了由村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