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履行环保工作主体责任方面不到位,今天对你进行约谈,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主动找差补缺,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这是潘集区纪委监委对履行环保主体责任不到位的一位乡镇负责人进行约谈的一幕。
今年以来,潘集区纪委监委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工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督促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真抓实干树立新风。
加强队伍建设,在作风表率上“练内功”。采取“线上+线下”模式进行培训,全面提升纪检干部法纪意识与业务能力。每周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党史学习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带动全区干部树立新风正气。
强化政治监督,在问题查纠上“树严功”。坚守政治监督定位,做到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针对“四风”、“两个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起2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7起7人;问责党员领导干部72人次,对6家单位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
加强全程监督,在工作实效上“动真功”。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村(社区)换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05次,发现问题69个,问责领导干部29人次、单位3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断推动全区各级干部公正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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