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潘集镇纪委及时组织召开乡村振兴领域项目督查工作会议,成立专项督查组,明确督查时间,安排专项督查任务。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项目专项督查的重要意义,力争通过此次督查行动,纠正违规行为,确保乡村振兴政策落地生根,全面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加快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镇直乡村振兴项目管理部门分口把关,对所管理的资金项目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和纠正项目资金在申请、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抓住工作重点。对乡村振兴领域项目的专项督查主要采取听、查、看、问的方式,着力抓好“五查五看”:查资金,看年度计划是否改变,投向投量是否准确;查项目,看申报审批项目是否依规办事,是否按规定立项论证,是否符合政策规定,项目质量是否有保障,后续管护是否落实;查规章,看是否落实财政报账制度、公示公告制度、监督检查验收制度;查拨付,看是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区级报账制度、报账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滞留、截留资金,超时限拨付;查绩效,看年度项目计划是否完成,资金投入产出是否合理,是否达到项目设计要求。
四是严肃督查纪律。各村要认真配合镇督查组开展好此次督查工作,深入发现本村在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徇私舞弊、瞒报漏报等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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