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监督机制 压实“两个责任”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5-19 16:53

门诊式把关,明晰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明晰“党组织主体责任、纪检组织监督职责、党组织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区委负责同志与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等62家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签订“两个责任”任务清单责任书,11家重点管理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纪委全会现场述责述廉,接受区纪委委员质询,形成从上到下“两个责任”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格局。常态化检查,全程督责。印发《潘集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试行)》,督促提醒各级党组织对照时间节点,有序有力推动工作落实。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的意见》,采取“季度督导、半年考评、年终总结”方式,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先后排名,并将督导考评情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列出问题清单,发函整改,确保将监督检查落实到平时。对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不力或履职不当的按照《区纪委监委目标管理考核负面清单》列入负面清单,作为年度评优评先依据。经常性提醒,层层传压。注重发挥考核“指挥棒”“度量衡”作用,坚持把问责作为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督落实的关键和核心。今年以来,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1次,对履行“两个责任”监督检查中9个乡镇街道存在的30条问题、区直单位存在的6个方面共性问题,发函督限期整改。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1-4月份,共问责党员领导干部57人次,其中,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责9人次,监管不力16人次,履行职责不力24人次,失职失责8人次。全面式监督,从严管理。全面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六大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不落实的人和事,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约谈环保不力的乡镇党委负责同志12人,对违法用地失职失责问责5人,向1个乡镇下发重点工作整改落实监察建议书。按照《潘集区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结果运用回复工作操作规程》,对拟提拔使用、评先选优的党员干部,廉政回复31142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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