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 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潘集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在中共潘集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5-19 09:00

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

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潘集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潘集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董善积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潘集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回顾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区委书记芮耀宏同志作了讲话,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一刻不停推进新时代新阶段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我区“十四五”时期重大任务落实见效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面对多年未遇的洪涝灾害,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区委团结带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风雨中前行,在逆境中奋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充分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区委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稳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做深做实政治监督,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责任

推深做实同级监督和“一把手”监督,协助区委开展政治监督谈话19人次,指出问题91,制定整改措施115条,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91项。在疫情防控中,加强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复工复产复学及“六稳”“六保”等政策措施落实,组织开展督查26次,发现问题248个,提出工作建议64条。在防汛救灾中,重点对沿淮4个乡镇39个村42个防汛值班点应急值守情况进行督查,现场指出问题15个,提出工作建议4个,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既督且战,直接参与一线防汛救灾工作。协助区委统筹推动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难办证”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工作调度,督促问题整改。截止2020年底,全区已办证10574户,办证率达87.56%,超额完成市级要求时间截点任务7.56个百分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5次,节假日期间开展督察42次。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实施细则,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党纪政务处分5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起,处理党员干部5人。及时处置市纪委异地交叉作风建设检查反馈的问题线索19件。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聚焦“两项目两资金”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20个,对9家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条,党纪处分3人。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件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与问题线索“清零清淤”工作,通过评查整改,减少不满意信访件2。持续深化“打伞破网”,切实开展“线索清仓”行动,全面排查梳理重点案件中深挖发现的涉“腐伞网”问题线索。收到扫黑除恶问题线索19件,已全部办结,党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1人。

(三)坚持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有效发挥

开展十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全面完成十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截至2020年底,区委十轮巡察共发现问题4053个,到期应完成整改问题3490个,已整改3475个,整改完成率99.57%;移交问题线索197个,到期应办结问题线索181个,已办结177个,办结率为97.8%;立案63件,党纪政务处分6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20205月,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办主任唐汝平同志来潘指导工作,对我区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四)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有效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牵头制定《潘集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试行)》,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督促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区直部门党委(党组)向区委、区纪委汇报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公务加油卡清缴工作,清理加油卡126张,处理46人(正科级5人)。13家单位开展“三公经费”检查,发现问题58个,已全部整改到位,收缴违纪资金8000元。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80人次,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达84.6%。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共问责党组织8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06人次。对6名受过处理的党员干部开展暖心回访,对714名拟提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审核把关,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10人次。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切实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治理腐败效能持续释放

全年共收到信访举报397处置问题线索616件,立案164件,处理153人(含科级干部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3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1人,挽回经济损失440.87万元。先后查处了潘集区原民政局局长潘冠军夹沟镇原城建办副主任陈金、潘集镇潘杨村原党总支书记杨国敬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惩基层“蝇贪”式腐败,共立案查处违反廉洁纪律的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13。坚持以案促改,先后向发案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协助区委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召开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全区12个典型案例。全区信访举报数、立案数、处分人数连续3年呈下降态势,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持续深化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出台《关于深化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推动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健全审查调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派驻机构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109件,立案11件,党纪政务处分8人。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进一步延伸,设立2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截至2020年底,2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共处置问题线索12件,立案4件,追缴违纪违法资金10.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09万元。新增4个监察专员办公室,实现全区11个乡镇(街道)监察专员办公室全覆盖。从基层村居推荐的党员、退职教师、退伍军人中聘请177名廉情信息员

(七)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切实提升

以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动机关党的建设,严格执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实。克服疫情影响,以视频培训方式,持续加大全员培训力度,全年参加培训691人次。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积极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和线上协作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以“朱运松案”为镜鉴专题警示教育。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全区39名副科级以上纪检监察干部报备了个人有关事项。认真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全面落实乡案县审,对11个乡镇(街道)办理的60件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全年开展案件评查5次,评查案件34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高压态势和顶风作案并存,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传统腐败和新型腐败交织,风险挑战和腐败问题关联,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有力有效应对腐败和不正之风这个党面临的最大风险、最大威胁、最大挑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要清醒看到,与党中央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仍存在差距。比如,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做得不够,还存在本领恐慌、履职能力不够强等问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潘集建设的开启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与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坚定政治方向,把准职能定位。要聚焦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潘集建设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在完成新时代新阶段党的历史使命中实现更大作为。

(一)强化政治监督,全力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回顾总结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宝贵经验,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深化运用“三查三问”督查问责机制,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重大任务,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部署要求,围绕全区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凝心聚力做好应变局、育先机、开新局各项工作。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大力推进清廉建设,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督,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市场主体活力。加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把“三不”一体推进理念落实到每个案件之中,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深入挖掘弘扬潘集本地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总结运用十届区委以来开展警示教育行之有效的做法,在省、市、区委统一部署下,以严防医疗机构骗保等问题为切入点,扎实开展以“四看四促”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成风成势。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严肃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督促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围绕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督促窗口部门加强作风建设,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细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落实(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不断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推动基层干部公正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不断深化政治巡察,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强化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继续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十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区委巡察监督质效。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以实现问题线索“双清零”为目标,组织开展十届区委巡察发现问题“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强化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实施“四融入一增强”机制,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总结十届区委巡察工作经验做法,在落实省市委有关部署要求的基础上,全盘谋划新一届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巡察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建设,推动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统筹衔接,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助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切实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压紧压实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协助制定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推动党内政治监督谈话规范化、常态化。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探索开展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做深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全面深入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工作。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换届风气,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工作治理效能。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区纪委监委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人员配备。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提升工作质效。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运用监督力量,研究制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具体办法,创新监督方式,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更好发挥纪检监察协作区、村级纪检委员和廉情信息员作用,进一步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依法依规做好区监委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

不断强化自我监督约束,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从自身做起、严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突出政治教育,锤炼纪检监察干部忠诚老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三严三实”的优良品格,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区乡纪委换届工作。继续加大全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素质。按照市纪委监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统计质量提升年”和“案件质量再提升”活动,加强对信访交办件办理情况的督导检查。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履职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专题警示教育,持续整治“灯下黑”,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站在新征程新起点,承载着党和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潘集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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