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潘集区建投金财联合支部委员会关于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4-19 15:5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5日-8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20年11月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我们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会结束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了巡察反馈意见,全盘接收、严肃对待,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抓手,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坚持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跟踪检查

整改工作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我们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所属国有公司董事长)任组长,党支部成员、所属国有公司总经理、专职董事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落实调度推进、督办提醒、台账管理、定期报告、对账销号等五项整改工作机制。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统筹协调,亲自督促检查,亲自调度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落实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形成层层传导、环环相扣、整体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统筹兼顾,强化建章立制

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党支部把抓好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作风建设、队伍管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融合起来。在落实“改”的举措的同时抓好“立”的机制,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举一反三、延伸拓展,补齐短板、完善制度,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并向纵深发展。

二、注重成效,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截止2021年1月底,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21项38个问题,已完成38个,具体如下: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待提高。

(1)针对学习浮在表面,不深入的问题。

积极参加了省市区委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听取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宣讲报告会,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活动,原文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并联系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组织开展了学习交流。

2. 学习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法规和政策有偏差。

3. (2)针对学习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法规和政策有偏差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策理论水平。二是增强执行财经制度的自觉性,及时查处和纠正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制度不严等问题。

4. 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3)针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的问题

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规定开展党员活动日、支部书记上党课等活动

5.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4)针对主体责任不明确的问题。

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党支部副书记、委员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和开展意识形态的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对党负责和人民负责统一起来,不断增强党的领导力。

(5)针对党组织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强,党支部没有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的问题。

及时制定了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党支部共组织集中学习12次,认真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

6. 履行主体责任不力。

(6)针对公司章程制定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已将区财政局(区政府国资委)批复的公司章程提交报备,补充了董事会议事方式、表决程序和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相关内容。二是已更正了金财担保公司章程纸质版和网页版不一致的内容,统一为“财务顾问”,查找了目前单位章程无不一致、错别字等情况。

(7)针对董事会职责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制定了《淮南市潘集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淮南市潘集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规范了固定资产、投资及工程建设管理。二是根据区财政局(区政府国资委)安排,已与第三方签订业务委托合同,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转型,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促进董事会职责充分发挥。

7. 融资政策执行不严格。

(8)针对政银担合作银行未按规定执行优惠利率的问题。

一是与合作银行进行多轮谈判协商,已全面落实普惠金融政策。二是政银担业务已全部执行优惠利率,建设银行、徽商银行、淮河银行均按规定执行基准利率,做到了银行贷款时间与企业用款时间相一致,进一步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9)针对代偿率较高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内部控制指引》《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规范贷前调查、决策审批、保后监管等业务流程,依法合规开展担保业务。二是分类制定代偿追偿方案,积极与法院、银行等通力协作,充分运用查封冻结、强制执行等各种手段,强化清收,2020年全年累计清收代偿资金817.6万元,2020年末代偿率下降到3.05%。

8. 执行担保政策有偏差。

(10)针对违规使用政府会议担保的问题。

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指引》《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规范贷前调查、决策审批、保后监管等业务流程,依法合规开展担保业务,严禁政府机关作为担保保证人,杜绝了政府会议纪要担保现象。

(11)针对违规使用未评估、登记或备案的资产、房产、车辆等担保的问题。

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指引》《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规范贷前调查、决策审批、保后监管等业务流程,依法合规开展担保业务,严禁使用未评估、登记或备案的资产、房产、车辆等作为反担保措施,严控担保业务风险。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 “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

(12)针对“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整理完善组织生活会相关资料,开展“回头看”活动,对照检查问题”整改和落实情况,巩固警示教育成果,提高学习教育成效。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增强纪律观念和宗旨意识,严格按照纪律规矩办事。优化服务水平,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9.“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力度需加强。

(13)针对重大事项研究未履行程序的问题。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重要事项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规定,完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议事规则,规范国有企业决策程序。

(14)针对大额资金支出依据不足的问题。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重要事项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规定,杜绝了大额资金支出依据不足现象。

10. 党组织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企业可持续发展存在严重隐患。

(15)针对经营应收代偿款存在回收风险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财务管理细则》,细化了应收款项核对、催收及坏账核算资料。二是加强应收款项账龄分析管理,分类明确担保代偿追偿和应收款项催收措施,2020年累计清收代偿资金817.6万元。

(16)针对应收款项欠账过大,风险较高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淮南市潘集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化应收款项核对、催收及坏账核算资料。二是对应收款项进行账龄分析,与往来单位核对,强化催收措施,尽最大可能降低坏账损失。

11. 企业经济运营状况风险过高。

(17)针对融资担保审查不严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金财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财务管理细则》《工作底稿管理规定《档案管理规定》等制度,强化担保资料审查。二是推行AB岗位制和交叉审核制度,组织人员开展担保业务自查,保证了《委托担保申请书》《项目评审报告》等业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三是补充完善了《委托担保申请书》、《项目评审报告》等相关内容,并已按期解除了担保。

(18)针对担保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审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金财担保公司关联方交易管理办法,加强关联方交易控制审核,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余额严格控制在规定限额以内,严控关联方担保业务风险。二是按期解除担保。三是严格执行融资担保法律法规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杜绝了关联方担保超限违规行为。

12.监事会监管不到位。

(19)针对公司内控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金财担保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担保业务操作规程》《财务管理细则》《工作底稿管理规定》《档案管理规定》等制度。二是严格融资担保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20)针对监事会形同虚设,未履行职权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监事会职责权限、议事规则,按期召开监事会、开展财务检查等活动。二是制定实施区属国有企业改革转型方案,将监事会人员配备、履职情况等与区属国有企业改革一体化推进。

(21)针对资金使用审批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金财担保公司《财务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和审批报销程序。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开展监督检查,严禁未经审批办理现金提取和任何资金支付业务。

(22)针对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区建投公司所属人社达、富士达两家事务所已落实专职财务人员,及时进行了账务处理,做到了日清月结,2020年12月前记账凭证已处理完毕并装订成册。二是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13.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存在安全风险。

(23)针对资金支付依据不足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淮南市潘集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批和决策程序。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办理大额资金支付,坚决做到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办理。三是已及时完善资金支付相关资料。

(24)针对续贷周转金审核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淮南市潘集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批和决策程序。二是完善续贷周转资金支付相关资料。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办理大额资金支付,审核单、会议纪要等付款决策资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办理。

(25)针对长期投资的管理及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淮南市潘集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建立了长期投资管理台账,进一步规范了长期投资管理,定期了解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及时核算长期投资收益。

14.执行财经政策不严。

(26)针对漏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一是区建投公司聘用工程师10个月工资36万元由工程师自行申报纳税,并于2017年1月完成,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款31026.48元。二是区建投公司所属淮潘物业公司2019年12月支付电梯维修费和人工费2万元已于2020年11月补开税票。

(27)针对资金管理混乱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淮南市潘集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现金使用范围,规范了现金提取、保管和使用。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使用现金方式办理限额以上的资金支付业务。

15.开展业务超范围、支付依据不充分。

(28)针对开展业务超范围、支付依据不充分问题。

一是已与入淮排污项目SPV公司、区财政局等单位联系,催要垫付的入淮排污口设计费50万元、市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补助资金1040万元。二是进一步明晰经营业务范围,严格按规定开展经营业务,非本公司业务支出未经区委区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列支。

16.工程项目招标、政府采购不规范。

(29)针对工程项目招标、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现所有工程项目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杜绝了工程项目招标、政府采购不规范现象。

(30)针对履约保证金未响应招标文件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办理保证金退还、工程款支付等业务。二是杜绝了工程项目招标、政府采购不规范现象,承包合同均依据招标文件签订,并认真履行,按规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1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31)针对无依据发放取暖费和降温费的问题。

一是清退无依据发放的取暖费和降温费。二是制定了职工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规范国有企业奖金福利待遇发放标准和项目,杜绝了无依据发放现象。

(32)针对发放奖金依据不足的问题。

一是清退依据不足发放的资金。二是制定了职工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规范国有企业奖金福利待遇发放标准和项目,杜绝了依据不足发放现象。

(33)针对招待费所附单据不全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区建投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审批、结算和报销。二是坚决做到了无公函不接待、无接待审批单不予报销。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8. 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

(34)针对党组织机构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成立了区建投金财联合党支部,配备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二是健全党支部组织架构,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

(35)针对党支部机构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已制定国有企业改革转型发展方案,规范设置党组织,配齐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等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

19.党组织关系该转未转。

(36)针对党组织关系该转未转的问题。

结合国有企业改革转型,规范设置党组织,理顺党组织关系,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组织意识。

20.从业资格审查门槛低。

(37)针对从业资格审查门槛低问题。

一是安排金财担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务员参加了省市组织的融资担保政策学习培训,到市担保集团、凤台华诚担保公司等现场跟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员工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推行AB岗位制和业务交叉审核制度,担保业务调查、资料审查等业务水平得到快速提高,人均担保业务数据和工作量领先全市,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能够满足担保业务需要。

21.审计整改不彻底。

(38)针对审计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是已向区政府国资委专题报告,申请分配以前年度利润,待批准后代扣自然人股东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款,冲回公司预缴税款10万元。二是严格执行当月担保费必须当月交纳的规定,杜绝了再次发生拖欠保费现象。三是综合运用上门催收、诉讼、查封等多种手段,积极催收欠收保费,消化应收保费存量。截止目前,2018年6月11家应收保费131.2万元已收回55.15万元。

三、持续发力,深化巩固整改成果

(一)持续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支部把抓好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同作风建设、队伍管理、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果,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二)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续用力抓巩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对已经整改落实的,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持续推进的,继续紧抓不放;对尚未整改完成的,跟踪督促落实。在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源头防治,扎紧制度笼子,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果不反弹、见长效。

(三)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成果。深入剖析党支部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认真研究问题症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扎紧扎实制度“笼子”,加强制约监督,注重治本,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堵住管理漏洞,防止反弹回潮。同时强化整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和完善“长久立”的有效举措,使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4985029;电子邮箱:7148980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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