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芦集中学支部委员会关于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4-19 15:34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15日-8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校党支部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2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我校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截至2021年元月底,对区纪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12类1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制定整改措施62条,开展专项治理17个,制定完善制度14项,收缴违纪款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 0万元,开展批评教育、约谈与问责30人次。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1)未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学习资料。

一是开展了政治理论专题学习活动。2020年11月28日,支部书记杨庆凯同志带领全体党员共22人,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殊历史地位与对当代中国发展建设的重大指导意义。二是召开了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制定了补学计划。2020年11月29日,在支部书记杨庆凯同志的主持下,召开了“研究制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补学计划”专题会。三是从2020年11月30日到2021年1月4日,严格按照补学计划进行了每周一次的集中学习并要求党员做了自学心得与学习笔记。四是学习完成后党支部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了总结交流会并制定了《芦集中学党支部党员学习材料抽查互查互评交流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确立了长效机制。党支部至今已对党员学习材料抽查3次,组织党员互查互评20余人次,基本达到了全覆盖。五是制定了《中共芦集中学党支部2021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遵照执行。从2020年12月21日起,党支部共组织政治理论集中学习10余次,参学党员达200多人次。

(2)理论学习联系实际不够。学习心得未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展开思考。

一是以巡察问题为导向,于2020年12月15日对全体党员的学习笔记进行了一次专门性大排查。二是制定了《芦集中学党支部政治学习材料检查方案》并严格遵照执行。党支部至今已对党员学习材料抽查3次,组织党员互查互评20余人次。三是支部副书记于2020年12月16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

(3)心得体会存在抄袭现象。

一是党支部于2020年12月13日党员学习心得体会存在抄袭现象进行了专项排查。二是党支部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了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制定了《中共芦集中学党支部重大主题活动学习资料专人收集与严格审查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支部副书记专门负责审核收集党员学习材料,2020年12月以来,已执行审核收集党员学习资料3次。三是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对问题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教育。

2.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

(4)学校教育教学执行力不够强,重点工作不突出。

一是排查问题。学校教导处于2020年11月 28日组织人员对全校教学常规工作进行了认真排查。二是加强管理。2020年11月30日,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完善了《芦集中学教学常规检查评比细则》和《芦集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三是扎实教师培训,组织教师参加教师专业知识培训和公共知识培训174人次,培训合格率100%。四是师生参加各种活动,获得优异成绩。

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不明显。

(5)学校党支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效果不明显。

一是党支部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了“加深认识主题教育活动重大意义”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党员进行了深入学习。二是党支部于2020年12月18日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芦集中学党支部重大主题学习材料专人收集整理与严格审核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三是支部副书记对问题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令其限期整改,及时校正增补了相关资料。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4. 校风校纪管理不到位。

(6)履行请假手续不严格。

一是认真排查了相关问题。2020年12月10日,组织支部及班子成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二是严格执行了学校《考勤制度》,并与学校的《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相挂钩。三是对校风校纪进行了定期的监督检查。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2020年12月14日,在全体教师会上对相关人员提出了批评,并责令其写出了书面检查。

5.教辅材料采购存在廉洁风险。

(7)教辅材料采购资金流转中存在风险隐患。

一是全面排查近年来一教一辅的征订情况,全面梳理问题现象,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二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芦集中学一教一辅管理制度》,完善《芦集中学一教一辅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积极协调新华书店工作人员提供相关票据,完善征订资料。相关票据已经完备。                    

6.党务、校务公开不全面。

(8)党务、校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党支部副书记于2020年12月13日对2020年党务公开材料进行了专门排查并完善了存在问题。二是党支部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了深入学习党务公开知识的专门会议并讨论进一步完善了《芦集中学党支部党务公开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三是党支部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了专门问题追责会议,对相关问题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7.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存在流失风险。

(9)账实不符,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一是针对巡察出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的排查。2020年12月3日,总务处、会计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巡察问题进行了认真排查。二是2020年12月17日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芦集中学经费管理制度》、《潘集区人民政府统一采购制度》。三是组织后勤人员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文件,在以后采购设备等物品时,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制度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教育局向学校转发的原始固定资产账目中没有土地与固定建筑两项资产,全区学校都是这种情况。后经与代账公司沟通,现在学校的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与固定资产月报中固定资产原值已经完全一致。四是2020年12月10日,召开了专题会议,针对巡察出来的问题,逐条逐项写出情况说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教育。

8.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10)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一是针对巡察出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的排查。2020年12月2日,总务处、会计室组织相关人员对巡察问题进行了认真排查。二是组织后勤人员认真学习了《芦集中学经费管理制度》、《潘集区人民政府统一采购制度》,在以后采购设备等物品时,严格执行了有关制度规定,履行了政府采购程序。三是2020年12月9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其对巡察出的问题逐项写出情况说明。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9.落实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不到位。

(11)标准化建设工作台账记录不完整。

一是组织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2020年12月18日,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相关内容。二是支部副书记对于2020年12月25日对2020年党建资料进行了认真检查。三是党支部于2020年12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制定了完善《芦集中学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四是党支部副书记于2020年12月19日对问题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

(12)“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认真。

一是对2018-2020年党小组资料进行了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党支部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了专题会议,规范设立了三个党小组并重新选举确定了小组负责人。三是支部副书记于2020年12月8日对第2、3党小组问题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并要求责任人提交了书面检查材料。

(13)“党员活动日”效果不明显。

一是2020年12月20日,党支部召开了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制定了《芦集中学党支部党员活动管理制度》。二是2020年12月21日,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了党员主题活动制度相关内容。三是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党员主题活动签到簿”对党员主体活动进行签到考勤。四是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对2017-2020年全年的“党员主题活动日”活动的开展与记录情况进行专门排查。

(14)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

一是全体支部委员于2020年12月9日对2018-2020年民主评议党员资料进行了排查。二是支部书记于2020年12月10日带领全体党员学习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三是党支部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芦集中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管理制度》与《芦集中学党支部会议资料管理方案》并严格执行。四是支部副书记于2020年12月9日对问题责任人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  

10.“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15)“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是组织学校党支部成员与行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深入学习了“三重一大”制度,强化了支委会成员与领导班子成员的科学民主决策意识与党的领导核心意识。二是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强化党支部对学校“三重一大”事务的参议决策力度,把党支部参议学校重大事务决策作为一项制度切实贯彻下去。三是分类收集,明确议事范围。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和行政领导班子会之前,分别收集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和行政领导班子会会议议题,明确会议内容、参会人员与记录人员。

11.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

(16)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

学校由党支部书记、校长任组长,组织三位同志于2020年12月14日进行排查学校内设机构,并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行政领导班子专题工作会议,认为我校仅设置了办公室、教导处和总务处三个内设机构。工会和团委两个内设机构,属于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不占领导职数,只享受同等待遇。同时,向潘集区教育局做出请示报告,请局党委给予指导和帮助。

12. 编制、工资、组织关系混淆。

(17)学校教职工的编制、工资、组织关系分离严重,影响了学校工作正常开展。

学校由党支部书记、校长任组长,组织三位同志于2020年12月14日进行排查学校教职工编制、工资及组织关系,经排查得知,由于芦集中学和芦集中心校在2019年8月之前是九年一贯制学校,造成8名教师人岗分离情况,现已基本整改到位(其中五位同志已回到中学工作,三位同志经个人申请、区教育局批准,已将工资关系转入芦集中心校。)在市教体局工作的1名老师,是经区教育局同意到市教体局基教科挂职锻炼,手续已办理齐全。编制在区一小的1名老师现工资关系已转入我校。同时,向潘集区教育局做出请示报告,请局党委给予帮助解决编制分离的情况。今后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再出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4-4666376;邮政信箱:潘集区芦集中学;邮编:232094;电子邮箱:6391190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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