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15日-8月15日,区委第十轮第一巡察组对我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的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巡察反馈会结束后,我镇党委高度重视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重要契机和抓手,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坚持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跟踪检查
整改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综合材料、台账管理、督查督办三个工作组。同时落实调度推进、督办提醒、台账管理、定期报告、对账销号等五项整改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统筹协调,亲自督促检查,亲自调度落实,每周专题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各牵头责任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自觉认领、主动担责、细化措施,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村(社区)成立整改工作组织,及时研究落实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形成层层传导、环环相扣、整体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统筹兼顾,强化建章立制
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镇党委把抓好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同作风建设、队伍管理、年度工作融合起来,使整改的过程成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转变干部作风、创新工作机制的过程。在落实“改”的举措的同时抓好“立”的机制,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举一反三、延伸拓展,补齐短板、完善制度,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并向纵深发展。
二、聚焦问题,全速从严推进整改工作
截止2021年1月底,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16个39条问题,已完成36个,正在推进3个。收回违纪违规资金168500元,追责问责26人。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
一是2020年8月以来,高皇镇党委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等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理论学习内容12次,开展交流研讨,学习效果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严格落实了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增强思想意识。2020年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三是2020年12月以来,开展了党建督查2次,进一步加强了对所辖支部理论学习的指导检查力度,各支部学习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四是加强了党员干部的日常理论学习,2020年8月份以来,周一机关晨会上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30余次。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严肃。
一是对时任相关责任人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让全镇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二是部分党委班子成员对整改清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将整改情况纳入2020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内容;三是2020年12月中旬至2021年1月中旬,在全镇各级党组织与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主题教育“回头看”工作,各党组织对照镇通知要求,重新检视梳理了主题教育工作。认真查漏补缺,逐项对照,仔细查找短板和缺项,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补充完善。
3.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一是于2020年8月7日组织镇村干部对胜利村4户房屋进行拆除,于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28日完成大桥辅助工程暨洼西村水泥路及十字路口的建设工程。淮上淮河大桥所有历史遗留问题已全部解决,已顺利通车。二是户厕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并顺利通过区级验收及第三方评估。三是我镇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整改的通知》动员大会。2020年12月16日组织我镇25个村、社区开展危房改造政策及危房改造鉴定有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并进行有关业务知识测试。群众的房屋拆迁及土地纠纷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健全了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清理了河面围网,拆除了非法洗砂场。
4.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履行不到位。
一是调整了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会专题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及《高皇镇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研究部署了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二是加强教育培训,通过邀请区委宣传部领导来我镇就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授课等形式,进一步加强镇村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了解。三是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深入摸排,2020年11月30日镇党委主持召开宗教工作会议,对纳入我镇管理的三个教堂三个聚会点的负责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谈心谈话,要求他们严格按照宗教管理规定规范化开展宗教活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一是2020年12月22日高皇镇党委召开了会议研究了2021年干部廉政教育计划。二是2020年12月8日在全镇组织开展了一次扶贫项目和危房改造排查检查。三是镇纪委加大2021年度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查处。四是镇党委牵头镇纪委主抓加大“三个以案”即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2021年每季度开展了一次镇村干部警示教育。
6. 镇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经进一步调查认定了相关处理文件违规发放津补贴35400元。二是排查了2018年以来的立案处理党员的文件及卷宗,发现其它问题3处,已经修改完毕。三是组织纪委成员开展了2次业务学习。四是已经于2020年12月16日对在张岗村贫困户识别不精准案件上,重新对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问责。五是镇政府工作人员酒驾行为给予党纪处分。六是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村委会委员停职停薪处理。四是镇纪委对收受群众好处的村两委干部进行了约谈。
7. 村务监督流于形式。
一是顺河村于2020年12月19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重新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二是镇纪委于2020年11月27日全镇村级巡察会议上安排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年龄偏大、因为身体健康等不能参与工作的及时调整。对光明村、安台村、高皇村、淮上村等村在讨论研究财务支出和重大事项时通知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会议,杜绝监督缺位现象。
8.集体资产管理处置不当。
一是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监督监管,重新清理发包集体资产。二是镇财政所加大了固定资产清理力度,对镇村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摸排清理,建立高皇镇25个村(居)固定资产台账,并及时进行了更新。三是组织村干部学习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集体资产监管,增强财务管理意识。四是约谈村集体资产流失的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督促村集体资产盘活。五是建立了规章制度:《高皇镇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潘集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9.财务管理存在安全风险。
一是建立了《高皇镇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逐一清理了债权手续,高皇和段湾信用社的欠款因为信用社不能提供手续也没有清理。经过调查了解,逐笔账目进行分析,针对每笔应收应付款项,对于应收款,发送了催款通知书,对于每个欠款人都具体分析欠款原因及未冲账的情况,限期交款及冲账。二是2020年12月建立健全镇村固定资产台账,经全面清理排查,对于未登记固定资产管理的及时进行登记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台账,进行及时更新。三是对于淮上村与所属的淮南淮上渡运有限责任公司,责成淮上村实行村企分开,独立核算。并约谈该村党组织负责人。四是对安台村和曹尹村坐收坐支的行为全镇通报批评,对村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坚决杜绝坐收坐支现象的发生。五是约谈村级资产管理不严的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10. 工程项目监管乏力。
一是组织学习区级小微工程的管理办法。二是坚持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的常态化检查。三是责令财政所严格报账程序,规范执行。四是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提高纪律意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五是责成现任财政所长进行书面检查。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存在。
一是经调查了解,部分村“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在验收时不认真,造成部分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给予时任村党组织负责人全镇通报批评。二是对光明村、赵岗村等10个责任单位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让全镇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三是违规支出已全部追缴到位。四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党员干部予以追责问责到底,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追缴完毕。五是镇纪委加强镇村干部作风督查。对五是高皇镇重新修定并严格执行机关目标考核奖励办法,在机关组织学习。
12.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镇党委认真执行《高皇镇党委议事规则》,2020年9月份至今,党委会共有12次党委会议涉及研究党建工作,议题内容涉及党代会年会、人代会次会筹备事宜2次、意识形态工作、巡察整改、、党员发展、村级组织基本保障经费市级40%拨付、新建非公党组织等工作。二是班子成员之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加强沟通交流,制定了《高皇镇党委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拟于2021年2月上旬召开民主生活会。三是坚持每月对村(居)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每月至少召开1次组织工作例会。2020年12月以来,共开展党建督查2次,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例会2次。四是对台账丢失责任人问责。
13.组织生活不严肃。
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市区委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12月26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党支部书记及时对组织生活作出安排,明确专人及时通知提醒支部全体党员,解决了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不严肃的问题。2021年1月上旬印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指导各支部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二是以党支部建设预警工作为抓手,对照五大方面的预警内容,2021年1月对党支部信息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电话提醒党支部进行防范;对达到预警要求的党支部,及时下发《预警提示单》,2020年7月份以来对曹尹、淮上等5个党组织共下发5份预警提示单,督促党支部建立整改台帐,逐项销号,推动每个支部规范提升。
三是严格执行星级评定标准,适时开展2020年度村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创评工作,初评的五星级村党组织和党员名单征求纪检、卫健、综治、环保、安全、扶贫等部门的意见,镇党委将对村党组织星级评定结果发文通报。
14.发展党员不规范。
一是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坚持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内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认真对照入党条件、基本程序、主要环节和纪律要求等,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的党员入党有关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对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共计处理党员27人,处理相关责任人25人。组织专人核实部分积极分子确定和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共发展25名预备党员,均做到程序规范、资料齐全。二是深化落实基层党组织年度发展党员工作和新发展党员评议制度,对违规违纪人员予以诫勉谈话。利用村居干部培训班和组织例会,对党组织书记和组工干部进行发展党员政策业务培训。规范管理党员档案,做到一人一档,一人一袋。三是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2020年以来,开展工作作风督查检查8次,发作风通报6期,批评教育35人次。认真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促使全镇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二是严把用人关,严格执行《关于建立村(社区)干部调整资格联审等几项制度的意见》(潘组字〔2019〕1号)和《关于健全完善村和社区“两委”干部日常调整资格联审制度严把入口关的意见(试行)》(潘组字〔2019〕61号),2020年7月以来开展村干部调整区镇联审3次,对相关人员予以开除党籍。
15.干部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镇党委严格执行了《高皇镇党委议事规则》,按照规定区别召开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规范参会人员,凡“三重一大”事项都经党委会讨论决定,其余事项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2020年7月以来召开党委会9次,党政联席会议14次。二是2020年10月镇党委针对敬老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敬老院考勤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二是制定《高皇镇机关日常管理制度》;三是辞去敬老院服务中心的4名人员,附处理情况。常丽丽已正常上班,程琼琼的情况说明。
16.巡察整改浮于表面。
一是曹尹村已将多发的资金收回上缴潘集区财政局;二是制定了一系列镇村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镇村干部工作内容及形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4-4911003,邮政地址:淮南市潘集区高皇镇人民政府。电子邮箱:22151241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