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门预算表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2-18 11:05


潘集区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2月

 

 

 

 

 

第一部分 部门(或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6.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7.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8.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9.2021年三公经费表

10. 2021年项目支出表(不含涉密项目)

11.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或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潘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潘集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区纪委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经常对全区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区监委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潘集区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潘集区纪委监委本级

行政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系统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与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坚定政治方向,把准职能定位。要聚焦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潘集建设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使正风肃纪反腐更好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在完成新时代新阶段党的历史使命中实现更大作为。

(一)强化政治监督,全力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二)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五)不断深化政治巡察,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六)切实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工作治理效能;(八)不断强化自我监督约束,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2021年部门预算表由12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潘集区纪委监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59.5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59.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02万元,占84.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5万元,占8.43%;卫生健康支出29万元,占3.02%;住房保障支出35.63万元,占3.71%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潘集区纪委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9.5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126.3万元,增长15.16%,主要原因:一是建立了平圩和芦集两个协作区;二是办案和巡察工作力度加大;三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4.02万元,占84.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5万元,占8.43%;卫生健康支出29万元,占3.02%;住房保障支出35.63万元,占3.7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021年预算814.0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15.63万元,增长36.04%,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建立了平圩和芦集两个协作区;二是办案和巡察工作力度加大;三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80.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2.44万元,增长861.36%,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人员的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2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27万元,增长17.27%,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35.6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41万元,增长17.9%,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人员增加。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潘集区纪委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2.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48.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164.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55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潘集区纪委监委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潘集区纪委监委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潘集区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潘集区纪委监委2021年收支总预算959.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潘集区纪委监委2021年收入预算9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9.5万元,占79.16%,比2020年预算增加204.8万元,增长36.92%,增长原因主要是建立了平圩和芦集两个协作区、办案和巡察工作力度加大和人员增加;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200万元,占20.84%,比2020年预算减少78.5万元,下降28.19%,下降原因主要是违纪款减少。

八、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潘集区纪委监委2021年支出预算959.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6.3万元,增长15.16%,增长原因主要是建立了平圩和芦集两个协作区、办案和巡察工作力度加大和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22.5万元,占64.88%,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337万元,占35.12%,主要用于阳光村务经费、巡察经费、办案经费、两个协作区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修缮支出和公车运行与维护经费。

九、“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潘集区纪委监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下降7.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2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无外事活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淮南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淮财行政〔201465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8万元,下降28.57%,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招待次数和标准。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检查指导和考察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淮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淮办发〔201426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1.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4.4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27.03%,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车辆费用,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同样新增一辆执法执勤用车。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重点项目)

1.“阳光村务工程”项目

(1)项目概述:是以开展清查核资为抓手,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制。

(2)立项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013)。

(3)起止时间:202111-20211231日。

(4)项目内容:对村组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清查,逐项登记,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以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为主线,规范和落实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重点推广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或党员议事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以及村务监督委员监督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为重点,完善和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按照民主监督、权力制衡、公开透明、村民自治的要求,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确保村级公共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5)年度预算安排:4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主要是解决村民监督委员会经费问题。

2.办案业务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开展。

(2)立项依据:监察体制改革文件。

(3)起止时间:长期延续性项目。

(4)项目内容:履行执纪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能。

(5)年度预算安排:7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履行执纪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能,严厉惩治腐败,促进我区政治生态的进一步优化。

3.“巡察工作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十届区委任期内,完成全覆盖对象247个,其中区本级巡察对象69个,村、社区延伸巡察对象178个。依托常规巡察完成对172家单位的巡察任务;利用专项巡察完成对23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巡察任务;借助提级交叉巡察完成对3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医疗卫生领域等8家行业系统单位的巡察任务;开展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完成对教育系统10所学校的巡察任务。对潘集镇朱庄村开展“机动式”巡察,对32家单位和部门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对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对平圩镇开展提级巡察。2021年针对全区违规违法用地、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历次巡察移交问题及线索处置、村级债务、医保领域等重点工作,开展第十一轮专项巡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驻点费用,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巡察工作补助等各项费用。

(2)立项依据:中共潘集区委《关于印发<中共潘集区委巡察工作办法>的通知》(潘发【201816号)。

(3)起止时间:202111-20211231日。

(4)项目内容:主要用于保障区委巡察机构工作开展。

(5)年度预算安排:9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4.“平圩芦集协作区”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用于保障协作区工作开展。

(2)立项依据:中共潘集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全区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潘办发【202020号)。

(3)起止时间:202111-20211231日。

(4)项目内容:设立派驻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设立乡镇(街道)监察专员办公室;建设基层廉情信息员队伍。

(5)年度预算安排:4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通过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力量,创新基层纪检监察协作机制,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和有效性,积极探索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进一步丰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切实将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5.“信息技术建设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围绕服务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履行信息情报服务、技术保障服务和审查调查专用装备管理职能,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全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水平。

(2)立项依据:中共淮南市纪委办公室文件《关于近期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起止时间:202111-20211231日。

(4)项目内容:围绕服务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工作,履行技术保障服务和审查调查专用装备管理职能,经费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专网(涉密网)建设工作;审查调查专用装备采购;委机关办公设备采购等。

(5)年度预算安排:8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全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水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

潘集区纪委监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5.87万元,比2020年增加46.35万元,增长58.29%,增长主要原因是是建立了平圩和芦集两个协作区、办案和巡察工作力度加大和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潘集区纪委监委2021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潘集区纪委监委2021年无单位政府购买服务。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潘集区纪委监委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1辆,购置费18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潘集区纪委监委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十、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拨款中以下支出内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表:潘集区纪委监委2021年部门预算表http://img.hnjjjc.gov.cn/uploadfiles/340406/file/20210420110717_8411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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