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加强督查督办,做深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3-08 08:34

巡察整改是政治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决定着政治巡察是否起到“形成震慑”的实际效果。潘集区把巡察整改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围绕整改落实加强督导督查督办,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一以贯之抓整改。巡前环节精准定位。巡前,根据从组织、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了解的情况,向各被巡察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各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清理,进行自查自纠,自查摸排上报的问题要见人见事,使巡察定位更精准,做到了有的放矢。巡中环节立行立改。巡中,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调度会,针对自查摸排和巡察发现的有关问题,由纪检监察组督促开展立行立改,如,在区委第十轮巡察中,督促全区各被巡察单位规范各类资金90.9万余元,使巡察利剑作用得到彰显。巡后环节举一反三。巡后,针对发现的问题集中进行反馈后,在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围绕发现问题开展集中整改的同时,还督促上级主管部门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在系统内开展对照检查。如,在对教育系统开展的上下联动巡察中,通过举一反三抓整改,推动解决了全区学校普遍存在的思想政治教育薄弱、公租房管理使用混乱、校园安全管理存在隐患、研学旅活动开展不规范等一大批共性问题。

完善机制抓整改。始终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强化制度和机制建设,制定了《进一步完善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巡察整改调度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施意见》《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等系列制度,完善了反馈、交办、通报、日常监督、集体审核、整改成效评估、整改公开、问责等8项机制,厘清了整改的“责任田”,系上了监督的“连环扣”,形成了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监督链条。自2018年以来,区委巡察机构和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联合组建督查组,开展4轮巡察整改督查和2轮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整改督查,下发整改督办函45份,督促相关被巡察单位限期整改问题387个。

注重实效抓整改。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勇于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如,夹沟镇对搬迁安置遗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纠正涉及126户156人的搬迁安置分房问题,取消了34户单独分户和106人的补偿资格等。进一步强化系统治理,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乱发津补贴、加油卡及私车公养专项整治等,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认清病症、揭示病因、剖析病害,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系列制度。

形成合力抓整改。统筹协调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把巡察整改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巡察办牵头会同巡察组、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组织部对区委第九轮整改情况进行联审,并针对整改存在的14个个性问题和16个共性问题发函督办。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各被巡察单位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对整改不彻底和存在问题的6家单位进行了通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区纪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印发《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发挥评估的目标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增强整改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促进整改常态长效。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开展了以“查漏洞、补短板、抓反弹”为主要内容的巡察整改“回头看”,对十届区委以来已巡察的247家单位巡察整改开展大排查,督促各被巡察单位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效589条,确保巡察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利用区委组织部在全区范围内选聘18名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员每季度对全区内所有村、社区、机关和其他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检查全覆盖的时机,区委巡察办制发《全区各被巡察党组织季度巡察整改任务督查表》,把巡察整改纳入党建指导员指导检查范围,通过这一载体的搭建,使组织部门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真正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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