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镇纪委接群众举报一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杨祠村魏桥村民组会计魏某某私吞群众水费和霸占池塘问题,镇纪委高度重视,立即按程序展开调查,但是魏某某拒不承认私吞群众水费一事,虽有群众证实,但无相关收据等物证证明,调查工作遭遇瓶颈,镇纪委考虑到群众利益无小事,于是与协作区联系,建议由协作区为主导,镇纪委配合联合调查此案,最后在纪委协作区摆事实、讲道理、列证据等强大的压力下,魏某某承认群众举报问题属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对魏某某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魏某某上交到杨祠村农经站账户的16000元,用于上交2020年魏桥村民组的水费;2、魏某某私自开挖的池塘于2020年12月30日前交到村民组;3、责令杨祠村党总支撤销魏某某的魏桥村民组组长、会计职务。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都要坚决纠正。2020年以来,贺疃镇纪委“两个坚持”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雷霆万钧、重拳出击许多长期困扰群众的操心事、 烦心事、揪心事得到有效解决,老百姓获得感 、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一、坚持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增强纪律审查工作主动性。一是从函询中排查问题线索。镇纪委组织工作人员到派出所、法院、检察院、国土、交警中队、司法、计生等单位和部门,开展辖区内党员及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函询;二是从信访举报中筛查问题线索。注重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对群众网络反映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认真筛选、详细排查,紧盯工程建设、涉农资金、扶贫资金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精心编制无死角监督网;三是从上级纪检部门接收问题线索。主动加强与上级纪检部门的联系,对区纪委纪检监察室在调查全区层面上普遍存在的问题或与贺疃镇有关的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时,主动协助区纪委纪检监察室开展调查工作;四是从专项行动中寻找摸排问题线索。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等“顺藤摸瓜”进行延伸调查,深入挖掘隐藏其后有深查价值的违纪违法问题,从中挖掘新的问题线索;五是从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线索。 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作用,全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到村和群众走访调查,重点围绕干部作风、政策执行、履行职责以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不定期督查,主动搜集群众反映涉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线索,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六是从审查调查中挖掘问题线索。在审查调查过程中认真研究每个违纪违法细节,仔细研究书证、笔录证据每个细节,深入挖掘和捕捉隐性的问题线索,不断扩大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的成果。
二、坚持持续传导压力,强化审查调查震慑作用。一是深化学习研讨。采取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研讨、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形式,深入学习新修订的《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党治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论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报一批发生在身边的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并开展集中研讨;在七一建党等重要节点,组织党员干部到烈士陵园、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二是严肃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民生资金款物,在服务群众工作中吃拿卡要,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实不准、弄虚作假等问题作为查处的重点,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辖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坚决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问题典型、情节恶劣的,配合区纪委协作区直接调查核实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发挥震慑效应。 三是着力强化整改。做实做细建章立制,坚持正本清源、源头治理,着力在“改' 字上下功夫,达到“查办-起案件,教育- 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类问题”的效果。针对苗头问题,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抓早抓小,挺纪在前。建立以案促改工作台帐,对所有查找出的问题症结和制度漏洞,逐项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做到一人一账、一人一档,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确保短期内取得成效;需要逐步解决的,制定计划,明确时限、跟踪问效。通过实行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问题不整改的决不销号,整改不彻底的决不销号,纠而复发的决不销号。同时,强化对整改效果的跟踪督查,通过座谈了解、民意测评、实地查看等方式及时对整改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对失职失责、敷衍应付、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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