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民政局原局长潘冠军严重违纪违法被
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2-23 11:37

日前,经中共潘集区委批准,潘集区纪委监委对潘集区民政局原局长潘冠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潘冠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和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多次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较大损失及不良影响负重要领导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受他人财物。

潘冠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接受企业主礼品、礼金;收受财物并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办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终止其潘集区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潘冠军,男,汉族,1969年8月生,淮南市潘集区人,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4月至2008年8月先后任潘集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主任;2008年8月至2009年1月潘集区委组织部待安排;2009年1月至2011年3月任高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1年3月至2012年9月任夹沟乡党委书记,2012年9月2014年10月任夹沟镇党委书记;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任潘集区教育局局长、党委副书记;2015年12月2019年3月先后任潘集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2019年3月任潘集区民政局局长。系潘集区第十次党代表,十届区委委员,潘集区九届政协委员、常委,2020年8月,被免去区民政局局长职务,被撤销区九届政协委员、免去区九届政协常委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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