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潘集区委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规定,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决定对以下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巡察工作从2020年5月15日开始,至2020年8月15日结束。
二、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巡察工作方针,结合被巡察单位性质、职能、特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被巡察单位“三定”规定以及所承担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监督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具体要做到“三个聚焦”,即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
巡察中,还要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点监督内容。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邮政邮箱、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淮南市潘集工程技术中等专业学校
信访接待窗口:淮南市潘集工程技术中等专业学校办公楼三楼
邮政信箱:区委第三巡察组,邮编:232082
举报信箱:学校大门口公示栏。
电子邮箱:18955400300@163.com
值班电话:座机0554-4989115 ;手机:18955400300(只接收短信)
(二)淮南市金财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信访接待窗口:淮南市潘集工程技术中等专业学校办公楼三楼
邮政信箱:区委第三巡察组,邮编:232082
举报信箱:淮南市潘集区政务新区民生大厦309室旁边墙面。
电子邮箱:18955400300@163.com
值班电话:座机0554-4989115 ;手机:18955400300(只接收短信)
淮南市潘集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信访接待窗口:淮南市潘集工程技术中等专业学校办公楼三楼
邮政信箱:区委第三巡察组,邮编:232082
举报信箱:淮南市潘集区政务新区建口大楼(原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12。
电子邮箱:18955400300@163.com
值班电话:座机0554-4989115 ;手机:18955400300(只接收短信)
潘集区第一小学
信访接待窗口:淮南市潘集工程技术中等专业学校办公楼三楼
邮政信箱:区委第三巡察组,邮编:232082
举报信箱:学校门卫室西侧窗户处。
电子邮箱:18955400300@163.com
值班电话:座机0554-4989115 ;手机:18955400300(只接收短信)
潘集区第四小学
信访接待窗口:淮南市潘集工程技术中等专业学校办公楼三楼
邮政信箱:区委第三巡察组,邮编:232082
举报信箱:潘集区九华山路130号四小校内艺术楼南墙。
电子邮箱:18955400300@163.com
值班电话:座机0554-4989115 ;手机:18955400300(只接收短信)
潘集区实验小学
信访接待窗口:淮南市潘集工程技术中等专业学校办公楼三楼
邮政信箱:区委第三巡察组,邮编:232082
举报信箱:实验小学大门外墙北侧、分校门卫室外墙北侧。
电子邮箱:18955400300@163.com
值班电话:座机0554-4989115 ;手机:18955400300(只接收短信)
田集中心学校
信访接待窗口:淮南市潘集工程技术中等专业学校办公楼三楼
邮政信箱:区委第三巡察组,邮编:232082
举报信箱:区委巡查组办公室门口。
电子邮箱:18955400300@163.com
值班电话:座机0554-4989115 ;手机:18955400300(只接收短信)
卫生防疫和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中心
信访接待窗口:淮南市潘集工程技术中等专业学校办公楼三楼
邮政信箱:区委第三巡察组,邮编:232082
举报信箱:单位门岗亭北侧。
电子邮箱:18955400300@163.com
值班电话:座机0554-4989115 ;手机:18955400300(只接收短信)
(九)潘集区实验中学
信访接待窗口:淮南市潘集工程技术中等专业学校办公楼三楼
邮政信箱:区委第三巡察组,邮编:232082
举报信箱:明德楼一楼(教职工签到处)。
电子邮箱:18955400300@163.com
值班电话:座机0554-4989115 ;手机:18955400300(只接收短信)
欢迎社会各界对巡察工作给予支持,并积极向巡察组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关情况。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