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30日,对区医疗保障局开展常规巡察(含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坚持政治巡察。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加强对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结合正在开展的“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重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联系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等方面情况,深入查找对上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错误表现,以及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并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巡察重要内容。加大对“七个有之”问题的巡察工作力度。
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是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再监督,要扭住“责任”二字,紧盯关键少数,紧紧围绕“四个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即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党组(党委)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以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省委巡视、市委、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巡察中,还需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关注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扫黑除恶问题,“小金库”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党内同级监督情况问题等。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邮政邮箱、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室:潘集区政务新区民生大厦4楼417室
(二)邮政邮箱:潘集区长江东路区纪委监委办公楼第二巡察组212室。
邮编:232082
(三)举报信箱:潘集区政务新区民生大厦北门口东侧墙面(有效期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30日)
(四)电子邮箱:pjdexcz@163.com
(五)举报电话:座机0554-2792957;手机18155425360(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潘集区委第二巡察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