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强调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巡视巡察也永远在路上。我们要深刻认识开展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巡视巡察成为“国之利器、党之利器”。
在潘集区委第七轮巡察工作中,巡察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开展调阅资料、受理信访、个别谈话、实地调研等工作,打好发现问题的“组合拳”。从巡察组进驻开始,每一位工作人员都高度集中精神,从看似枯燥的资料、报表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挖掘出“隐藏”的问题。
在巡察某局时,一位工作人员在该局提供的资料中发现该局下属单位将2间门面房,在2016年以每年32000元的价格与他人签订了为期1年的租赁合同。但在财务报表中却找不到这笔收入,且未显示2017年之后这2间门面的收入情况。这引起了巡察组的警惕,组长立即决定:“必须和办公室主任进行谈话,深入了解实际情况。”
我拿起电话,打给办公室主任,说:“您好,我是巡察工作人员,现在有一件事要和您核实,请您在九点钟过来一趟。”办公室主任连忙说:“好的好的,我忙完手里的活就过去”,然后又轻轻地问我“请问您方便说是什么情况吗?”我说:“是请您来核实一些情况,您不用紧张,按时来,如实回答就可以了。”
九点钟的时候,办公室主任来了,一脸紧张。在谈话室,组长和他谈话,我负责记录。组长说:“今天请你过来,是向你了解一些情况,你也不要紧张,如实回答就可以。”他连连点头。
“你们是不是在街上有2间门面房?”
“是的,是的,但是这不是我们局的,是下属单位的。”
“那门面房的出租情况,你了解吗?”
“我了解一点,但是不是特别了解。”
组长的声音突然变得特别严厉:“你作为分管领导,怎么会不是特别了解?”
他低着头,扣着手,说:“我了解一点。”
“你们2016年将房屋租出去,有合同吗?”
“有的。”
“租金是多少?”
“一年32000元。”
“为什么我们在财务报表里没有看到?”
“收房租是下属单位去收的,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但是我催促过他们,要他们尽快收回租金。”
“那2017年至今这两间房子还是租给同一人吗?”
“是的,还是租给他了。”
“他第一年没有交租金,为什么还是租给他?”
“这……”
在巡察组与他谈话后,他了解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要立即督促下属单位,及时追回租金。几天后,办公室主任带着相关资料,说明租金已经追回。
这个事实深刻诠释了巡察工作对强化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起到的至关重要作用,是基层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的保障,通过巡察要发现和解决基层单位和干部队伍的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使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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