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小故事:麦田中的墓园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区委第一巡察组  发布时间:2019-07-29 16:30

2019年5月,正值麦苗生长茂盛时节。巡察人员在入户走访时发现,某村部西南三百米处耕地中正在修建一处红砖围墙,而周围都是绿油油的麦苗。于是巡察人员决定一探究竟。到现场后定睛一看,不仅令人大吃一惊,原来正在修建的围墙里面别有一番风景:里面有两座坟,一大一小,大的高约2.5米,小的约2米。围墙长30米、宽25米,并修筑一条宽5米、长50米通向墓园的矸石硬化路。整座墓园占地约1000平方米。

经询问周边群众了解,该墓园为一宗族修建的祖坟,刚施工不久。村干部说不了解、没发现这一情况。

占用耕地修建墓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十一条“禁止占用耕地、林地(包括个人承包耕地和自留地)作墓地。已占用耕地的坟墓,应限期迁出或就地深埋。禁止非法买卖、转让、出租墓地、墓穴。禁止恢复或建立宗族墓地。因国家基本建设或农田建设而迁移平毁的坟墓,禁止返迁重建。”之规定。据了解,所在地镇党委政府已责令该墓园停工,正协调国土部门对违法建筑予以拆除,下一步将对占用的耕地进行恢复。

在国家声势浩大拆除违法建筑之际,居然还有人在顶风作案,占用耕地修建祖坟,是对国家法律的无知还是藐视?近在眼前的村两委会成员,是看不到?还是出于对乡邻乡亲情面的照顾,故意视而不见?

农村基层干部是党的整个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骨干力量,是党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是最终实现党在农村各项工作目标的决定因素。该事例警示我们,从严治党,抓细抓小,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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