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室组织学习“乡案县审” 新规定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作者:案件审理室  发布时间:2019-03-12 09:02

2019年3月8日下午,审理室组织召开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各派驻组组长业务学习会,对安徽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乡案县审工作规定》和淮南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全市扶贫领域问责案件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市备案”制度》进行学习,并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会议要求各单位结合我区实际进行贯彻落实,对2019年以来移送审理的自办案件,要严格按照最新工作规定的要求,进行办理,严把程序关、证据关、质量关。

会后,参会人员一致表示,省纪委出台的乡案县审工作规定及淮南市印发的扶贫领域备案制度,为乡镇纪委的案件办理质量提供了保证,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严格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提升乡镇案件审理水平,为提高基层案件办理质量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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