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从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左右对贺疃镇及其所属贺疃村、杨祠村、唐集村、李庄村、塘东村、陈倪村、均刘村、朱集村、贾庄村、史圩村进行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坚持政治巡察。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上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省委巡视和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巡察中还将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扫黑除恶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室,设置邮政邮箱、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室:贺疃镇镇政府东二楼
(二)邮政邮箱:潘集区贺疃镇人民政府区委第二巡察组,邮编:232097
(三)举报信箱:贺疃镇镇政府大门南侧、贺疃镇贺疃村村部大门南侧、贺疃镇贾庄村村部大门东侧、贺疃镇杨祠村村部大门东侧、贺疃镇史圩村村部大门东侧、贺疃镇均刘村村部大门东侧、贺疃镇朱集村村部大门东侧、贺疃镇塘东村村部大门东侧、贺疃镇唐集村村部大门东侧、贺疃镇李庄村村部大门东侧、贺疃镇陈倪村村部大门东侧(有效期为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5月31)
(四)电子邮箱:pjdexcz@163.com
(五)举报电话:座机0554-2790521;手机18155425360(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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