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潘集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压实责任、抓早抓小、严肃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抓日常,强化纪律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把学习党纪法规,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建设的意见》,先后组织委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组长分赴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围绕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党章开展宣讲活动20余场。全区各级党组织对照意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脱贫攻坚,基层换届等工作以身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适时开展纪律宣讲。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区纪律宣讲活动已实现8000余人次党员干部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同时,区纪委在潘集区纪检监察网分别开设“党纪法规”和“以案警示”专栏,及时推送最新文件及典型案例通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抓源头,压实两个责任。为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有抓手,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制定两个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党组织)8个方面主体责任、纪委(纪工委、派驻组)8个方面监督责任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6个方面责任。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分层级,分类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目标标准》、《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目标标准》,作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的行动指南。今年9月份,由委领导班子带队组成5个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对 “两个责任”目标管标准完成情况进行现场督查。今年以来。对8个单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通报批评,4个乡镇党委书记、5个区直部门“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15名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列入负面清单。
抓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充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强对扶贫、环保等重要领域的日常监督检查,对惠农补贴、征迁补偿等领域中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问责或处理32人,2 名科级干部因环保工作不力被问责处理,对违法用地失职失责问责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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