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潘集区纪委监委紧密结合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在问题线索管理、处置、督办上下功夫,形成了闭合的问题线索处置链。今年以来处置线索117件,立案93件,采取留置措施4人。
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发挥案管室在问题线索管理中的职责定位,按照集中管理,分级办理的原则明确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归口受理、接收上级机关转交办、巡察监督、纪律审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按照来源进行分类建立台帐,实行受理办理全程台账管理,确保情况明、底数清,把好执纪审查调查的第一道关口。
拓宽线索渠道。坚持变“被动”为“主动”,从以往的“等”线索转变为主动“找”线索,在完善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主渠道的基础上,坚持领导接访和主动下访相结合,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协同作用,同时注重部门联动,坚持与信访、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拓宽问题来源渠道。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回头看工作,大力推动问题线索的全面排查、深度挖掘、系统收集,确保问题线索应收尽收。
规范处置流程。制定《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排查处置机制的意见(试行)》,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强化处置质效。建立纪委书记主持,分管副书记、常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承办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的线索排查会,对线索进行专题分析研判,集中“会诊”,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和效率。对案情复杂、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由分管案件副书记牵头承办科室,监察室等相关部门集中分析研判后再做处置意见。
强化高效办理。案件监督管理室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帐,定期同各承办部门沟通,采取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等方式全面了解线索办理进度,严格掌握办理时限,做到动态更新,定期对账。同时,建立委领导包片+派驻纪检组督办的双机制线索快查模式,对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采取委机关包片领导定期听取案件查办进度,联系乡镇派驻纪检组实地督办的方式压实承办单位责任。针对调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召开包片领导、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组成的分析研判会,对问题线索快速研判分析,找准突破口,做到快查快结,缩短办案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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