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措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12-04 10:45

今年以来,潘集区纪委监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紧盯关键环节、重要节点,精准发力,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擦亮监督“探头”,站好纪律“前哨”,切实把派驻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成效。

压实监督责任。制定《关于加强潘集区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明确派驻机构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突出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职能。通过出台《关于建立派驻机构统筹管理“五项制度”》,健全完善派驻机构监督情况报告制度、例会制度、执纪审查协作制度、联系乡镇制度、信息调研制度。围绕责任落实进一步细化目标标准,印发《2018年潘集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目标标准》,通过清单式向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下发工作考核标准,以考核履职压实责任,做到扎实定位定标,确保监督不偏向。

提升监督能力。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分管、主管领导定期组织召开研判会,及时掌握了解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推进情况、工作特色亮点以及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困惑。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提出的重点难点问题,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给予现场解答和“把脉会诊”,不断补齐派驻机构工作中的短板。对监督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信访件,执纪审查中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重要问题线索,专项整治行动时,实行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之间交叉或联合,派出机构和区纪委监委各科室间纵向联动机制,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确保派驻监督实效。     

夯实监督基础。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学什么”要求,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素质和监督执纪能力方面的学习,不断夯实专业底子,补齐能力短板,提升履职能力。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和完善学习、保密、请销假制度,制定出台《区纪委监委机关考勤制度》,负面清单通报限期整改制度。围绕“三类现象”、“四大问题”,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组,不定期深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纪律作风、工作状态、目标完成等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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