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探头”强化派驻监督作用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5-11 20:03

今年以来,潘集区纪委监委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切实把派驻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成效。1-4月份,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1人次。

以人员为根基,强执纪监督。注重派驻干部选配,按照严格把关、反复筛选、逐个审核的思路,把8名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人员选调进来,统筹安排,让好钢用在刀刃上。通过试行派驻机构干部轮岗交流、抽调参与机关综合工作和执纪审查等方式,不断提升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从源头上解决了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虚化、弱化等问题。

以意见为统领,明晰职能权限。为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和职责任务,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增强派驻机构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要求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定期到派驻机构指导协调工作,要旗帜鲜明地为派驻机构“站台”、“撑腰”、传授“锦囊妙计”。

以制度为戒尺,规范操作流程。坚持统一管理,统一进驻,再次强化“派驻”意识。明确提出派驻机构由区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对区纪委监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出台《关于建立派驻机构统筹管理的五项制度》,从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联系乡镇制度、信息调研制度、执纪审查制度等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保证派驻机构工作有序开展。

以目标为准绳,拧紧责任发条。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制定印发《2018年潘集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目标标准》,对派驻机构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党风政风监督、信访举报、执纪审查、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综合工作、案件质量等7个方面。委机关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对7项重点工作量化细化成37项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实行各单位季度自查、机关有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和领导小组定期考核相结合进行,让派驻机构做到任务明确、心中有数,依纪依规、廉洁高效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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