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巡察质效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04-17 09:05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潘集区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及时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通过提升素质、强化协作、跟踪问效,从严从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经常性学习,夯实基本功。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每轮巡察进驻前邀请财政、审计、巡察办等部门专业人员围绕财务知识、审计知识、巡察理论、巡察工作流程以及巡察报告撰写等进行业务培训,强化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提升巡察队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素质。同时建立关于在巡察办、巡察组及其人员中实行旬交流、月小结、季评估、年考核工作机制,及时定期分析研判情况,梳理巡察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巡察整体水平和巡察质效。

常态化交流,提升精准度。坚持信息共享,进驻前,及时与公检法、信访等部门沟通协调,了解掌握各部门对被巡察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问题线索和信访情况,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前期的把脉诊断,为下一步的深入“治病”奠定良好基础。进驻后,及时召开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工作专题汇报会,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对掌握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从总体上把握巡察了解各项工作的内在关系,对症下药,精准巡察,确保深挖细查,提升巡察工作成效。同时适时召开临时党支部会议,在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交换意见,增强巡察干部的凝聚力和政策把握水平。

全面式督查,压责促整改。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和普遍性问题,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对巡察整改的监督检查责任。区委组织部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区纪委监委将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履行整改情况贴身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主动上门适时提供精准服务,量出短板,加强指导。压实区级领导“一岗双责”的监督责任,巡察结束后将巡察反馈意见及时向区级分管领导通报并督促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要求巡察组和巡察办切实加强对整改事项的监督检查,抓好“报账、交账、查账、销账”的完整链条,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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