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监督执纪审理关 切实提升审理工作质效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12-20 10:34

今年以来,潘集区纪委监委主动适应监督执纪新形势,积极探索创新案件审理工作方式方法,在案件审理上下功夫,严把案件证据关、程序关,量纪关,有效提升案件审理质量、效率和执纪审理工作质效。

规范审理流程。加强案件审理制度建设,始终坚持审查与审理分离,相互监督制约,杜绝以查代审,以会代审、审查不分的情况。制定出台《潘集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细则》和《区纪委监委实行案件审理组长负责制的通知》,推动纪检监察干部规范、高效开展案件审理工作,切实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纪律为准绳,不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执纪审查效能。

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条例》《监察法》、《监督执纪规则》等新知识,新要求,采取案例评析、重点解答、专题培训、集体研讨、现场测试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辅导讲解,经验交流。同时举办全区案件审理业务知识专题培训班2期,以典型案件的具体审理作为鲜活教材,有效提高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审理业务能力和案件质量意识。实行审理工作台账式管理,建立审理、送达、执行、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台账,进行逐项登记,做到全程跟踪可控,在案件卷宗材料,定性量纪等各项工作中始终零失误、零误差。

加强分析研判。注重与案件承办单位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案件的审查调查情况,针对重大案件违纪违法、职务违法犯罪或一些案情复杂、疑难、分歧较大的案件,实行疑难案件会商研讨制度,严格按照《监督执纪规则》的要求,适时提前介入审理,熟习案情,召开审理人才库人员或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专题会议,听取办案人员对问题审查、审理情况汇报,进行集体会商研究,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和审查调查部门的沟通及纪检监察转隶后的融合优势,强化纪法衔接,确保案件研判透彻,推动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为快查快结确保案件质量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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