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流程 扎实推进信访举报工作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9-23 10:46

潘集区纪委监委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主动适应信访举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扎实推进信访举报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受理信访举报 312件,转交办205件,了结104件,立案29件。

明确受理范围。针对监察委成立后监察对象和监察内容的变化,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厘清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对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一律录入信访管理系统,做到信息详实、内容清楚、去向明确。同时依托信访管理系统,充分发挥大数据的统计分析作用,定期对信访举报深入分析研判,分季度、半年、年终以简报形式分析信访举报形势,把信访举报“情报部”作用充分展示。对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举报件按照工作职责对接后,按程序转办相关业务部门并及时答复信访人。

完善处置流程。按照“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的时限要求,对线索处置实行动态清零。绘制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图,全程细化、规范信访件办理流程,从信访举报的受理、登记、录入、拟办、转办,结果反馈等各环节进行精细化管控,确保信访举报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高效核查办理。坚持并完善区纪委监委领导和派驻纪检组联系乡镇制度,及时整合区乡纪检监察资源力量,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处置。采取定期跟踪对账制度,实行每月对账,年终结账的督办模式,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并进行临时提醒,着力解决有件不查、压件不办、处置不及时问题。对临近办结时限的电话提醒其限期办结、对已超过规定时限的或逾期未办结的及时提醒通报、对疑难复杂及重复访件采取委包片领导跟踪督办,以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件的处置及时率和信访答复率。

狠抓及时反馈。对移送办理的信访举报件,建立转立案回告和办理反馈制度。要求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立案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立案情况告知信访室,对了结件实行与承办单位一月一对账销号制度。同时对实名举报的检举控告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办理的原则,并对办理结果实行反馈制度,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要求承办单位在信访举报办结后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并将处置结果报区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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