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来源:潘集区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9-05 10:10

今年以来,潘集区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在干部提拔、评先评优、年度考核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截至目前,已对87批2222人次进行审核并出具回复意见。

工作流程严。制定出台《潘集区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结果运用回复工作操作规程》,明确全区干部提拔任用和评优评先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工作对象和程序,细化审核内容和处理办法,建立规范统一的廉政鉴定工作程序。通过明确责任人员、工作职责,层层把关签字背书,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审核内容全。在收到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区纪委办公室组织信访、党风、审理、案管等相关科室,对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组织处理等情况进行层层把脉,集体会诊,并对审核情况把关签字。

审核把关细。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对各单位来函统一管理,逐一登记、建立台帐、形成工作数据表,以备随时查询和调度。对信访、案管、审理、党风等科室审核的意见,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初步意见,经分管、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后,由主要领导审定回复意见,层层把关,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加强重点核查,对问题线索比较具体的,及时抽调纪检监察室精干力量加大核查力度,在最短时间内排除疑点、查清问题后,再将意见反馈相关部门,真正做到不耽误干部提拔任用,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

责任追究“狠”。明确规定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办理事项、时限、回复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有“病”说 “病”,不回避,不隐瞒。实行廉政把关责任追究制,对在党风廉政情况核查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有意歪曲、故意隐瞒,造成审查结果失实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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