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加强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变“有错干部”为“有为干部”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发布时间:2018-06-06 15:23

 “感谢纪委没有放弃我,在受处分后依然加强对我的跟踪管理教育,不断提醒我、帮助我,并积极向组织推荐我……”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纪委召开的一次受处分党员干部恳谈会上,一名处分期满重新被提拔任用的党员干部感叹道。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错误改正了,还是好同志。近年来,湖北省纪委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既严教严管,又关心关怀,帮助他们改过自新再出发,变“有错干部”为“有为干部”,取得了“帮教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实行“一带一”教育帮带:卸下思想包袱,帮助改过自新
  “我诚恳地接受组织的处理,今后一定吸取深刻教训,坚决彻底改正错误,以实际成绩回报组织的教育、帮助和挽救!”湖北省某厅一位副厅级领导干部在省纪委向其宣布处分决定时真诚地悔错。
  “处分决定不是‘句号’,而是‘逗号’。”湖北省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介绍,2017年以来,省纪委创新升级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将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教育帮扶前移至处分决定宣布之时。《关于做好省管干部处分决定宣布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在处分决定现场宣布前,要事先与相关党组织做好沟通,了解受处分干部的思想状况和精神状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宣布内容上,除宣读处分决定文书外,还提出具体整改目标和要求;在宣布方法上,采取党委(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支部大会等多种形式,明确教育帮带责任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善教育管理措施。
  早在2015年,湖北省纪委就制发《关于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对于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能“一处了之”,还要担负起教育挽救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经常化的教育帮带制度,因人施策,对症下药。明确干部受处分影响期内,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指定一名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作为帮带责任人,做好教育转化、跟踪联系、心理疏导等工作,帮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重塑工作、生活信心和自身形象,不让一个违纪干部掉队。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湖北各级党组织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一帮一”教育帮带制度,建立受处分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台账,把工作做细做实。
  湖北省地税局党组制定《受处分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责任书》《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卡》,将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处分情况、思想状态、工作现状等信息录入信息库,实时记录交心谈心、学习整改过程,全程留痕、动态管理。省地税局一副局长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职后,党组安排其研究“营改增”、跟踪国地税合作、税收风险防范等工作,他感叹:“在帮教机制的日常教育管理下,我感受到松懈是一味毒药,底线犹如生命,离开了组织,个人将什么都不是。现在我仍是集体的一员,我将变压力为动力,提振精神、奋发有为。”
  一些地方实行干部“召回”教育制度,如黄冈市团风县举办“召回”干部集中教育培训班,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24名党员干部进行“回炉淬火”,集中再学习再充电,并与他们交心谈心,帮助“召回”干部发现、正视、解决自身问题和不足。
  组织的关心和帮教,使大多数受处分的党员干部端正态度、改正错误,积极投身到工作中去。2017年抗洪抢险期间,黄石市西塞山区4名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主动请缨,日夜奋战在栗子湖堤上,冒着近40℃的高温连续处理3次管涌险情,挥汗如雨,衣服湿透了就赤膊上阵,被当地群众称为“赤膊突击队”。
  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跟踪监督管理,持续治病救人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一名副主任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后,发挥专业特长,组织撰写了《汉水流域民俗文化研究》和《明代汉江文化史》两部专著。在湖北省纪委回访时,他激动地说:“虽然现在我不是党员,但仍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4年后我将再次向组织提交入党申请。”
  近年来,湖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抓好纪律处分的“后续工程”,建立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制度,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对所有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做到“全覆盖”。回访教育由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带队,采取登门恳谈、集中座谈、书面访谈等形式,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正确认识错误、正确对待处分,真心改错、认真工作。
  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了没有?党组织教育帮带责任落实了没有?受处分党员干部是积极改过还是消极对待?纪检监察机关带着这些问题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就像医生对手术后的病人进行复诊,看术后效果怎么样,再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帮助病人康复。2015年和2016年,湖北省纪委分两批对十八大以后运用第四种形态和第二、三种形态处分的10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实地或书面回访,其中受到第二、三种形态处分的51名。
  不少受处分干部在回访中热泪盈眶,感激组织不抛弃不放弃。黄石市团市委原书记因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中默许下属编造文件、资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并在全省通报。黄石市纪委对他进行回访,他认错态度非常诚恳,痛定思痛、摆正心态。改任市科技局副局长后,在新的岗位发挥技术专长,全身心投入分管工作,为该市成功获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作出了贡献。
  “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让其明纪律、知敬畏、守规矩。”黄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丰林说,开展回访教育的目的就是要真心关怀帮助“掉队”的党员干部,让他们能够认清错误、吸取教训,放下思想包袱,以更饱满的精神投入工作。
  对表现突出的积极推荐使用:重给干事舞台,激发工作动力
  “失去了原来的工作岗位后,我盼望能有机会重新为党工作、改过自新。”这是很多受处分干部的心声。培养不易,能修不弃。受处分的干部只要有挽救的余地,只要能积极改正,组织就应该为其提供继续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的机会。
  2017年8月至11月,湖北省委统一部署,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受处理处分干部后续教育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研究解决受处分干部重新任用问题。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工作的办法》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对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任用政策予以恰当安排和使用,在处分影响期间,由所在地方和单位综合考虑其所犯错误性质和情节、知错改错表现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处分影响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对思想转变好、综合素质高、工作实绩突出者,积极向组织推荐使用。
  武汉市市直单位一名局长因违反组织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职后,由武汉市委抽调到天河机场三期工程建设前线指挥部工作,以扎实的作风积极协调各方为项目实施开辟绿色通道,及时解决了海关、边检综合楼等项目滞后问题,得到了武汉市委高度认可,后来被任命为武汉商业银行党委委员、监事长。该同志谈道:“党组织对我的处理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是及时给我敲警钟。这个警钟是在教育我、帮助我,是在关键时候拉我一把,使我在错误的路上止步,避免再犯错。”
  2017年,湖北省纪委根据回访教育和平时掌握情况,将23名受处分的省管在岗干部根据表现情况分为“表现好”“表现较好”“表现一般”三类,与省委组织部进行了沟通,并对“表现好”的进行了推荐。通过大规模开展对违纪干部的教育帮带工作,全省一大批受过处分的干部卸下思想包袱,知错悔错改错,跌倒后又重新站起来,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继续工作、贡献力量。

分享